
四十个地区将开展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4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汇聚各方力量、护航孩子成长”新闻发布会,公布40个地区作为试点单位,共同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首轮试点的40个单位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每个省(区、市)至少有一个试点地区。其中,北京、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均有两个试点地区。
据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自198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到2018年12月最高检成立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走过了30多年的发展历程。近年来,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未检工作共同发展共同进步。自2016年以来,全国共有186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检察机关帮教后考上大学。2018年,全国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6959人,比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开始适用的2013年上升了一倍。
史卫忠说,2018年2月,最高检、团中央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近期,按照合作框架协议的部署和要求,双方经过认真审核、共同研究,确定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共青团海淀区委,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共青团西安市新城区委、陕西指南针司法社工服务中心等40个工作基础好、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地方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王锋在发布会上介绍称,全国层面拟开展3个轮次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每轮试点为期1年。今年确定的40个地方为第一轮试点单位,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并专门拿出280万元的配套经费,给予每个试点地区6到8万元不等的支持。2020年3月,一年试点期满后,最高检、团中央将组织对试点地区的工作成效开展审核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
另外,最高检、团中央还联合发布了10个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典型案(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