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人民调解员的“调解经”

尽管没有高唱的赞歌,没有鲜花与掌声,没有冲锋陷阵的奋勇,也没有感人肺腑的动人事迹,但兰金昌却在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热情,无悔奉献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记宁夏固原市彭阳县白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兰金昌

 


 

57岁的兰金昌是一名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30余年的干部,也是固原市司法局评选出来的“最美人民调解员”之一。

现在的他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司法局白阳司法所所长、白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30年来,他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

尤其是自2004年担任白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兰金昌更是把维护全镇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白阳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标准,他为白阳镇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领导肯定和群众敬重。

 

事无巨细化矛盾

在做调解工作时,兰金昌积极主动,他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只要居民群众需要,他都会和专职调解员一道,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群众一片安宁。

近些年来,兰金昌直接参与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达400余起,调解成功率、协议履约率均达98%以上,未出现有责投诉等情况。

2014521日,宁夏红阳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阳实业)职工吴某某在工作时操作和面机发生意外,一只胳膊被绞进和面机。关闭电源后因为惯性和面机未能停止转动,最终导致吴某某死亡。意外发生后,吴某某家属情绪激动,从外地赶来的100多名亲属围堵在红阳酒店讨要说法。由于围观人数不断增加,致使酒店无法经营,外界传言四起。

兰金昌和专职人民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即刻着手调解。首先,他与其他工作人员对围堵在酒店的死者亲属以及围观的群众及时进行疏散,同时与公安部门协调,及时公布事件调查结果以及后续对事件处理的态度,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击破传言,营造良好的调解氛围。

接着,兰金昌联系死者家属代表和红阳实业相关负责人到红阳酒店办公室进行调解。他向红阳实业相关负责人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分析社会影响等利害关系,并告知该负责人,由于红阳实业雇用吴某某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其缴纳相应的保险,责任在酒店。吴某某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导致死亡属于因工死亡,应按照工伤死亡进行赔偿。

由于死者年龄不大且其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此时,死者家属扬言,如果不能得到合理的赔偿,将要抬着尸体到县委、政府上访,还要组织人对酒店进行打砸。基于此,兰金昌告诫红阳实业相关负责人,作为当地比较有名望的企业,应注意此事带来的影响,不可因小失大。

随后兰金昌又与死者家属进行谈话,劝说他们理智面对,一方面告诉家属死者为大,尽快入土为安。另一方面让他们冷静地协商解决问题,不能因为悲愤就胡乱闹事。考虑到红阳实业虽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但是由于多地多方投资造成资金周转困难,要在几个小时凑出100多万元的现金,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经过反复细致耐心的说服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红阳实业于522日一次性付清80万元的赔偿金,吴某某家属将尸体运回料理后事,双方未发生其他纠纷。

 

排纠安民尽职责

在多年的工作中,兰金昌从全镇的实际出发,重点排查因邻里修路排水、地界等可能引发刑事案件的因素,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由于防范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01696日,李某某因建新房修建了一堵围墙。这在农村原本是一件平常不过的事,但是邻居杨某某却因此与李某某发生了争吵,理由是李某某在没有事前打招呼的情况下,将杨某某家的一小片荒山围进了自家院内。李某某认为那片荒山面积不大,也没有种植什么东西,而且如果避开那片荒山,自家院子的面积就会缩小很多,所以坚决不同意拆墙重建。

由于两家都不肯让步,导致矛盾一步步升级,当时两家只要看见对方及其家人,就会咒骂不止,有几次差点动手。在这种情况下,彭阳县白阳镇周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多次,均未成功,于是杨某某申请彭阳县白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

兰金昌接到调解申请后,立即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驱车前往该村,实地了解情况。他们对围墙所占的荒山进行调查,发现那片荒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实是属于杨某某的。

带着该调查结果,兰金昌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他耐心询问本次纠纷的起因,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杨某某要求李某某拆掉围墙,将荒山那一部分空出来,再重新修建围墙,并对自己进行赔偿。而李某某认为没有给杨某某造成损失,没有赔偿的义务,况且杨某某的荒山空着也没有种植作物,他自己拆掉重建又要承担费用,坚决不同意杨某某的要求。听闻李某某的说法后,杨某某情绪十分激动,扬言也不让他好过。

在这种情况下,兰金昌首先安抚了杨某某的情绪,劝她冷静下来,又明确提出李某某解决问题的态度不端正,指出李某某确实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占用了杨某某家的荒山,希望他能用诚恳的态度解决问题。

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李某某终于向杨某某表示了歉意,也诚恳地说明了自己的难处。看到杨某某的情绪有所缓和,兰金昌抓住时机进一步劝说杨某某退让一步。杨某某提出关于政府征地的补偿费用问题,李某某积极表示如果以后政府征地,这块地的补偿费肯定属于杨某某。“我自己其实也不想把事情弄得这么大,只是因为你事先没有打招呼,事后态度又蛮横,才想讨要一个说法。”见杨某某这么说,李某某又一次向杨某某表示了歉意。最终,双方达成协议。

 

调解纠纷在路上

邻里纠纷在农村最为常见。

多年调解的实践中,兰金昌总结出了一套及时有效调解纠纷的办法。一旦遇到纠纷,他尽量争取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安慰双方情绪,同时说明调解现场的纪律,防止发生更大的冲突。随后,他会通过询问和实地勘察,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然后通过分别谈话,耐心地讲法说理,使过错方明白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又通过教育疏导,劝说另一方当事人发扬邻里和睦的优良传统来解决纠纷。法、理、情的有机结合,及时调处和事后的监督回访,确保了邻里纠纷的彻底解决。

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这成为兰金昌这些年来工作的信条。由于他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在他的带动和调解下,白阳镇的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扎根于基层三十载,却仍然不急不躁、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甘做百姓解忧人。经过多年基层工作的艰苦磨练,兰金昌获得的不仅是自身调解业务素质的提高,更加值得肯定的是,他获得了领导的高度认可,同事的尊重敬佩和百姓的真诚爱戴,他的调解事迹也在当地广泛传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