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
本报讯(记者张勇 □王倩) 近日,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在江西省永修县鄱阳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吴城保护站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江西省首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法庭。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淑珠,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鄢清员,江西省鄱阳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代局长贾万梅,永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义红为法庭揭牌。永修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杰主持揭牌仪式。
胡淑珠表示,鄱阳湖是中国最大的淡水湖,也是国际性重要湿地和全球最大的候鸟栖息地,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价值。保护好鄱阳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重要指示的必然要求。永修法院设立专门法庭,实行鄱阳湖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就是司法服务鄱阳湖全流域保护的具体表现。
鄢清员强调,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要为鄱阳湖“一湖清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通过探索涉鄱阳湖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服务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安全保护;坚持注重惩治、教育和预防相结合的司法理念,推进生态修复多样化发展,推动从生态环境破坏者到绿色发展推动者的司法实践;加强与多部门交流协作,探索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举措和路径,积极构建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共治体系。
据介绍,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将管辖九江市永修县、都昌县、湖口县、德安县、庐山市、共青城市、柴桑区、濂溪区8个辖区涉鄱阳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以及环境公益诉讼一审案件。经省高院指定管辖,九江辖区行政区划外的涉鄱阳湖环境资源案件,也由该法庭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