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仲裁法修改首次专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本报讯(记者周頔) 近日,中国仲裁法修改首次专题研讨会在京举行。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指导,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承办,法制日报社协办。

中国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卢鹏起指出,研究仲裁法修改意义重大,他对研讨会聚集意见、建议和智慧的作用给予了高度肯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马东旭就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问题、仲裁裁决基础的认定问题、仲裁司法审查的范围以及仲裁程序存在的问题等事项发表了自己观点。他认为,仲裁业务一是可以减轻法院的负累,二是可以更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对多元化纠纷解决的需求。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对仲裁法的修改十分重视,并愿意积极参与到后期的研讨中。

中国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建对会议背景及会议资料有关内容作了简要介绍。他谈道,关于仲裁法修改,已经由中共中央深改办作出决定,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纳入立法规划之中。在此背景下,中国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已将仲裁法修改研究纳入重大工作任务之中,计划主办一系列专题研讨会,围绕仲裁法的修改进行研究。作为一系列研讨会的首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中国仲裁法修改的总体原则及有关问题,任务是议定中国仲裁法修改的总体原则和后续系列研讨会的议题。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局部长喻敏表示,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将做好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征询和出访成果展示工作,并建议未来邀请更多企业参与到仲裁法修改的研讨中。

法制网副总编陈虹伟谈道,仲裁法修改应该围绕提高仲裁公信力的目标而展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在总结发言中指出,第一,仲裁法中“仲裁”一词的范围需要进一步考量,这也涉及法律命名和法律覆盖面的问题;第二,仲裁法的修改是一个博弈过程,研究会需要承担重要角色,对仲裁法修改提出实质性意见,提出较为理想的方案以供大家讨论;第三,仲裁法的修改涉及真正的调研问题。

来自仲裁机构、行业协会、司法界、学术界、律师界等30余专家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