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惠州惠阳区落实“五个机制”实现涉毒人员管控100%
本报讯(记者陈创中 通讯员吴静)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作为吸毒人员重新步入社会的一个主要途径,已经成为开展禁毒工作的“主阵地”。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8·31”工程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全力抓好“五项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对戒毒康复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切实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吸毒人员。目前,惠阳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控数为125人,已管控125人,戒毒康复执行率为100%。
完善考核机制。实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捆绑考核机制,建立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各镇(街)的禁毒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实行每周通报、每月考核、每季度小结、每半年总结,让各镇(街)禁毒办通过实时了解最新管控情况,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局面。
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联动机制。以月、季度、半年为时限,定期组织区禁毒办、公安、司法、卫计、民政、人社等部门及各镇(街)召开联席会议,总结一个阶段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解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困难和突出问题。
建立吸毒人员出所衔接机制。惠阳区公安分局戒毒所定期将出所吸毒人员信息通报给区禁毒办,区禁毒办将名单下发至各镇(街),并敦促其做好出所必接工作。镇(街)“六帮一”工作小组提前到戒毒所会见即将出所的吸毒人员,向其解读政策法规,以消除疑虑。出所时,镇(街)禁毒办派出工作组与监所对接,接回吸毒人员,做好管控登记工作,并会同派出所、村(居)、禁毒社工、网格员和社区医疗卫生人员确定其风险类别进行管控,确保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阶段述职述责机制。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问题突出,且存在管控率较低、脱失脱管等情况的镇(街),区禁毒委下发《禁毒工作建议书》,要求有关镇(街)定期向区禁毒办汇报工作进展,其负责人向区禁毒委进行述职述责。
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内外协作机制。牢固树立全区上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各方资源,使各镇(街)、成员单位形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合力。同时,针对居住在外地的本地籍戒毒康复人员的管控工作,惠阳区加强与外地单位的联系协作,确保本地籍戒毒康复人员管控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