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志鹏:法学研究要立足国情把握方向 指导实践
3月19日,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志鹏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代表出席了本次大会。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何志鹏谈到,党和国家领导人高规格出席中国法学会会议,体现了中央对于法学、法律、法治工作的高度认可和支持。作为法学法律人,他和与会的所有代表一样,心情激动,深受鼓舞。
“目前有一些学者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完全沉浸在自己的研究天地之中,不考虑国家历史进程、政治大局要求与人民利益需求,陷入了‘见木不见林’的小格局中。”何志鹏表示,这类法学研究容易和国家的发展方向脱节。
何志鹏表示,法学研究与国家利益紧密相关,法律作为社会科学要服务于国家发展的大局,如果一味追求西方的法治化模式,容易被外国势力利用,导致国家利益受损。
他认为,法学研究像是一个工程的建设者,而政治方向就是工程的设计。法律人的工作不只在于批评设计弊端,更在于按照设计方向,在合理范围内将法律工具运用起来,建立概念和逻辑,支撑政治设计。
从1999年留校任教算起,今年是何志鹏教师生涯的第20个年头,他始终坚持基于国情、面向实践的法学教育模式,切合了党和国家对法学法律人才培养的希望和要求。
何志鹏谈到,无论是法学研究还是法学教育,不能与实践脱节,更不能在象牙塔中搞形而上学。中国的国情与西方不同,西方看似周全的法律体系套用在中国国情上未必能够适用,甚至适得其反。
他指出,要解决中国面临的现实问题,就必须让法学和法律“接地气”,结合实践,瞄准中国现实,寻找问题的突破口。
在推进“接地气”的法学研究方面,中国法学会近年来做出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努力。不仅推动地方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的工作,还持续加大对法学法律人才的支持机制,通过设立项目、给予奖项、支持会议,给学者开辟广阔天地。得益于中国法学会的支持,何志鹏近年来多篇研究成果得到了应用转化,并在2017年获得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