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本报讯(记者汤瑜) 3月10日上午,内蒙古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代表们一致认为,外商投资法表明中国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也将中国对外开放提高到新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邢界红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是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完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法案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她还指出,草案就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准入后的国民待遇、同等享受政府支持政策、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内容做出明确说明,随着法案的出台,必将增强中国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促使外商投资企业深度本地化。
“我相信,法案的出台,一定会推动中国向更高水平的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迈进,会为外商投资权益提供更全面、更有力的法治保障。”邢界红说,这也是中国对外开放坚定决心的再次彰显,会使中国更加开放,国家更加富强。
全国人大代表杨宗仁说,外商投资法的制定是依法治国、科学立法的最好体现,是我国在依法治国总体框架下,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的原则,展现了我国坚定不移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立场,是实现对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根本变革。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将围绕服务保障大局,保障好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乌日图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新时代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决心和信心。
全国人大代表孟宪东代表说,外商投资法更加突出优化外商营商环境,是一部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法律,建议对照外商投资法,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增强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同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优化投融资环境,增强引进外资的竞争力。
全国人大代表于旭波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继承和发扬了我国改革开放40年的宝贵经验,体现了很强的时代特点,有利于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外商投资法很好地回应了当前中美贸易摩擦中一些重点问题,营造了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立法过程非常严谨,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议尽快出台规范港澳台投资的法律法规;通过制定出台外商投资法实施细则或者相关法规,明确国内企业在海外投资后回国审批等方面的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张建民说,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既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外商投资和推动新一轮全面开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