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首家”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调解室成立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通讯员曾巧艺) 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近日,北京一中院与北京市工商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签署全市法院范围内“首份”促进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并为“首家”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调解室揭牌。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为积极贯彻落实该意见,北京一中院与北京市工商联在充分沟通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共同建立起多元纠纷化解与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助力推进商会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有效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会上,北京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和北京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北京市工商联党组书记赵玉金共同签署了《深化多元调解机制 促进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并共同为“北京一中院、北京市工商联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调解室”揭牌。
合作协议旨在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共同建立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商会调解与诉讼程序在效力确认、程序安排、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推动民营企业产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立足辖区高新企业多的特点,借助北京市法院“分调裁一体化平台”探索开展在线解决纠纷,加大对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产业服务力度。双方建立健全联系会商、调研攻关、交流培训和社会引导等常态化协作沟通机制,积极为辖区法院与工商联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推动诉调对接机制在辖区法院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