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在调处工作中,她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的和谐与稳定。

 


——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将台乡人民调解员吴晓艳

 


 

  乡镇工作琐碎复杂,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在人民调解员身上。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将台乡,老百姓有纠纷,首先想到的就是人民调解员吴晓艳。

  今年30岁的吴晓艳,自2012年开始担任将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至今,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余件,调解成功率98%

  7年多的人民调解工作中,吴晓艳以一颗真心,十分热情,百分耐心,千分细致,合理合法为民解忧,赢得了当地政府和全乡群众的一致好评。其本人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

    

调处矛盾成利器

    

  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吴晓艳经常翻看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先后看了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和法律法规选编等法律相关书籍,使她对《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道路安全交通法》等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努力工作,勤奋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让吴晓艳在矛盾调处中多了一把利器。她在调解处理纠纷、解答法律咨询、防止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等工作中游刃有余。许多纠纷由于在村信息员的配合下发现早、处理及时,将矛盾消灭于萌芽。最终,吴晓艳取得了社会矛盾调解调处率100%,成功率98%以上的好成绩,并在居民心中坚固了人民调解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吴晓艳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将台乡的稳定。

  这些年来,在人民调解员这一平凡的岗位上,吴晓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处处以一名人民调解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于基层,化解人民群众生活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

  用饱满的热情谱写爱岗敬业的华章,吴晓艳为将台乡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也贡献了一己之力。

    

合理合法调纠纷

    

  作为将台乡人民调解员的吴晓艳,以她的真心真情服务和宽容,以她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架起了党与人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筑起了维护社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在她的调解记录档案中,记载调解的小纠纷占绝大部分。因为人民调解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突出,吴晓艳也多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扬和肯定。

  2016817日,将台乡某村村民咸某某因房屋损毁赔偿纠纷,来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委会调解员吴晓艳当即受理并做好登记。咸某某向吴晓艳讲述了他与本乡开发建房的王某某与马某某之间的房屋损毁赔偿纠纷的由来。咸某某说,他的庄院重新修缮到现在不到3年时间,砖木结构,一排共三间架子房(材料、人工、粉刷等)当时花了将近10万元。815日晚,承包承建该商业用房的王某某与马某某在挖地基的过程中,由于挖机司机操作失误,导致咸某某的房子(建筑面积为:长12.7米,宽4米,总面积101.6平方米)圈梁断裂,地面出现裂缝,房屋大面积不同程度损坏。

  就房屋损害赔偿一事咸某某与对方发生冲突。双方在争执过程中,咸某某冲动之下,只身挡在建筑机器前不让其动工,双方僵持不下。

  听完讲述后,吴晓艳第一时间与开发建房的王某某与马某某联系,并调查了解详细情况。随后,吴晓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拟定了具体的调解方案。

  据此,吴晓艳进行调解,她当面指出双方存在的过错。在吴晓艳公平、公正、耐心的疏导和努力下,纠纷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双方在当天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王某某与马某某两人一次性付清咸某某的房屋损害赔偿款10万元,当场支付。咸某某也答应此赔偿协议达成付款后,若他的房屋以后再出现裂缝或者地基塌陷等情况,王某某与马某某不再承担责任,一切责任由他自己承担。一场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司法为民根植于心

 

  在吴晓艳看来,急民所急,忧民所忧,得民所尊,为民所亲,是与民打成一片的关键所在,也是一名优秀调解员调解生涯的生命线。

  这些年来,吴晓艳始终做到把和睦送给别人,把幸福送给别人,以人心换人心,以党心换民心。

  2015122日,将台乡包工头王某某因拖欠火某某、王某某、张某某等农民工工资,火某某等人多次讨要工钱无果,双方发生矛盾纠纷,火某某等人要求将台乡调委会帮助解决拖欠工钱纠纷。

  调委会受理后经过细致的询问调查,发现王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59000多元,涉及农民工多达12人(均系该县将台乡人)。调委会认为,该起纠纷情况比较复杂,随时可能激化。

  作为调委会调解员的吴晓艳立即对前来调委会的当事人双方进行了现场安抚调解,稳定人员情绪。她及时研究并制定出调解方案:让农民工推举出两名被调解人代表,同时对包工头王某某进行单独询问,详细调查了解案情。

  原来,在20157月至8月,上述农民工受雇于王某某承包的位于该县将台乡明台佳苑工程建设。起初,双方口头约定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工资一次性结清。然而,工程完工后,王某某以工程款未拨下来为借口迟迟不肯结账,只是给工人们写了欠条,这一拖就是4个月,导致农民工情绪激动,矛盾纠纷复杂化。

  经过两天不间断地对王某某依据情理与法律法规做思想工作,双方于2015123日达成协议:王某某委托马某于当天将12名农民工的工钱共计59000元发放到手,挽回了农民工的损失。一起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矛盾纠纷被成功化解。

  “以更饱满的热情,用真心真情,依法依理为民分忧解难,让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吴晓艳常常这样说。自她担任人民调解员以来,将台乡的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不和睦的家庭重归于好,邻里关系不和谐的变为互助友爱的好朋友,吴晓艳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好评。

  情系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作为事业来追求。吴晓艳说,未来,在人民调解的路上,她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