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法学会深化改革方案实施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于超蓉) 近日,中共金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同意《金华市法学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努力把法学会建设成为坚强有力、充满活力、作风务实的群团组织,并提出14项改革措施。

  《方案》确立了法学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为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是强化党建工作,推进实施“党建强会”计划,探索通过党建促进学会创新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强化思想建设强化正面导向。

  《方案》要求,改革联系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体制,增强法学会的代表性广泛性。明确市法学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基层会员比例增加到80%;市法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中来自基层和实务部门的人员比例分别达到60%40%;来自立法部门、政府机构、政协部门、司法机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兼职副会长比例达80%。建立干部挂职交流制度,择优选拔法学工作者到市法学会机关挂职;建立基层一线联络机制;健全会领导定期带队赴基层调研制度;建立与高等院校、政法实务部门定期调研互访制度;建立会员恳谈会、联络会议等工作机制;探索构建网上学会平台。

  《方案》要求,深化法学会运行机制改革,推进法学会规范化建设,明确法学会群团性质,加强人财物保障,确保法学会作用有效发挥。建立对县级法学会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当地人才资源和地方优势,积极推动“一县一品”建设,努力实现“有保障机制、有人才队伍、有工作成效”的发展目标;建立市法学会兼职副会长分工联系研究会制度,发挥兼职副会长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市法学会和研究会挂靠依托单位共同参与管理指导机制,发挥挂靠依托单位的主体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全市法学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专项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工作机制,加强市、县法学会之间,法学会与研究会之间,各研究会之间的沟通联系,强化全市法学会系统的整体意识,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协同创新;加强与省法学会及其直属研究会的合作,完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市级涉法重点部门的合作研究联席会议机制;建立法学研究服务中心工作机制;搭建“金华法学”论坛及法学沙龙等多种形式的研讨平台,推进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全市法学会系统法律公益服务体系,建立会员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常态化,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组织“第三方”法治评估,参与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探索建立基层法学会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主动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平安、法治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平台、多层次对外法学交流平台;提升法治宣传影响力;优化法学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建立新型智库体系。

  《方案》规定,成立由金华市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副书记担任组长的市法学会改革领导小组。市、县法学会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规定编制预算,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加强跟踪检查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