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养老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研讨会在京召开
本报讯(记者周頔) 1月28日,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主办的《消费养老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研讨会在京召开。
来自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北京高级法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以及内蒙古人社、社保系统的数十名领导和专家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指出,中国法学会及所属研究会是汇聚法学法律界专家的国家智库,地方立法机构在立法时邀请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参与立法论证,不仅显示了立法部门对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体现了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精神。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长期致力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学法律领域研究,愿意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立法论证。
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养老涉及众多消费者,涉及众多厂家商家和金融机构,涉及无数个消费者个人账户数十年的积累,涉及数额庞大的基金监管和保值增值,是一个复杂浩繁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在合法合规的渠道上健康运行,必须要有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做有效支撑。自去年10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养老公共服务平台启动以来,经过多次修改完善,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消费养老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研讨会对《内蒙古自治区消费养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逐章进行了研究讨论,与会专家就部分法条提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研讨会还以《管理办法》的可行性与适用性为主题,分别从市场规范、消费维权、部门监管、法律依据和电子商务平台搭建等角度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交流,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新高度,阐明了消费养老的创新性、重要性和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力,为下一步《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和消费养老正式运行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法律基础。
据了解,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消费养老公共服务平台已经与数十家央企、国企和大型民企达成合作意向,待《内蒙古自治区消费养老管理办法(试行)(草案)》批准后运行。届时,通过该平台,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数百种商品和服务,从柴米油盐,到一般生活服务,再到大宗商品交易,老百姓日常生活各个方面的消费需求都可以在该平台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