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检察工作亮点纷呈
广西柳州市2018年“我最满意案件”展评活动近日揭晓,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有6件案件获得表扬,获奖数量全市排名第一。
2018年,城中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发扬工匠精神,以精益求精的态度,由“我最满意”向“人民满意”看齐,检察工作亮点纷呈。2018年,该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获评自治区侦查活动监督精品案件2件,7名干警获自治区级表彰,2个集体、7名干警获市级表彰,2个集体获城区表彰,院党支部连续6年被评为城中区“五好”党支部。
扫黑除恶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打击犯罪、扫黑除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主要任务。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对多发性、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满意度的“盗抢骗”“黄赌毒”案件,坚持依法从快处理。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2018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354件449人,批准逮捕325件413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67件599人,提起公诉426件510人。
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新修改刑事诉讼法,依法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原则,严格把握速裁程序范围,坚持区别对待。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老年犯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实行宽缓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消除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加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严防出现脱管、漏管和虚管情况。2018年,依法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28件4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3件66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以院领导为主任的专门办案小组,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建立健全案件协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依法认真细致审查,深挖保护伞线索,把好事实证据关,确保案件质量和诉讼效果。2018年,城中区检察院与有关部门联合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推进会议3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恶势力犯罪5件,依法快捕快诉;批捕恶势力犯罪8件27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势力案件6件44人,成功纠正漏捕涉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1人。
服务大局
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1年来,城中区检察院牢固树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理念,围绕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重大决策部署和不同时期重要工作任务,主动谋划,积极作为。
着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围绕全区发展战略,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强化追赃挽损,对涉案企业法人慎用羁押强制措施,确保被害单位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有序经营。2018年,城中区发生了两起挪用资金案,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致使被害单位遭受重大损失。该院积极听取被害单位意见,及时指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冻结赃款,确保被害单位合法权益,并提高审查起诉效率,起到了既打击犯罪,又切实维护被害单位合法权益的双重效果。
着力维护金融社会秩序。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着力维护金融社会秩序,营造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2018年,该院依法受理了李某某等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投资参与人900余人次,涉案金额高达5亿多元;依法办理了张某某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180多万元、涉及被害人20多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加强与公安、食药监、环保等部门的工作衔接,持续开展危害食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聚焦绿色生态建设,在三门江林场设立检察侦查监督室,推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线索的及时发现、移送。2018年,该院审查逮捕破坏森林资源犯罪4件4人,立案监督案件2件2人,审查起诉10件12人;推动村民退耕还林,目前共已补植林木4000多亩。
全面开展“六进”活动。先后深入市景行小学、市白沙大桥建设项目工地、三门江林场等,通过专题讲座、“检校共建”“检企共建”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六进”活动12次,位居全市检察机关此项工作前列。由该院干警参演的关于立案监督职能和防范电信诈骗的公益宣传片,在南宁铁路局121组高铁动车的电视媒体上播出,受众达1.18亿次。
法律监督
守牢公平正义防线
法律监督是检察的核心职能,1年来,该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管理的规定(试行)》,明确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作、结果反馈等协调机制,构建公益诉讼办案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针对幼儿园、学校周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等领域展开全面监督,守卫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办案与监督并行。牵头组织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个案协调、类案分析监督,达成共识,促进依法规范取证。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刑讯逼供、违法取证及判决错误的监督,维护公平正义。2018年共立案监督18件24人,纠正漏捕36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件4人,纠正遗漏罪行10件13人,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共21件,成功抗诉1件1人。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5人,发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11人,依法变更10人。
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继续强化民事行政监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抗诉、违法调查等手段开展全方位的民事行政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1件,向市院提请抗诉案件1件,已获支持并提出抗诉;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完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受理、办理工作机制,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接待来访群众30余人。
信访接待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城中区检察院把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切入点,通过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探索创新途径等措施,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开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设置了控告申诉接待室、集体访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情绪疏导室、公开审查室、国家赔偿与国家司法救助办公室等。同时,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创新接待模式,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引入12309检察服务大厅智能服务机器人,为来访者提供集办事指引、检务公开、解疑释惑等一体化服务。通过互动交流,为群众提供多方位的咨询介绍、答疑解惑,让来访者更加了解检察工作。
零距离倾听群众诉求。一是做好信访和接待群众来访工作。2018年该院共接待群众来访188人次,受理来信来访31件;将每周四确定为检察长接待日,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值班接待来访群众,批办信访案件,共接待来访群众61人次,批办案件16件。二是做好涉检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工作。针对李某某等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院及时启动信访风险预案,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接待来访人员、释法说理,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现已建立起现场查询、网上查询和电话查询三位一体的案件信息查询机制,也是全市第一个开通此查询专线的基层检察院。2018年,该院共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637件,重要案件信息22件,公开法律文书522份,受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网上预约64次。
从严治检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1年来,城中区检察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锤炼党和人民信赖的检察队伍。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1年来,城中区检察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在业务工作、理论学习和队伍建设上不断求进步、谋发展。认真开展“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从查找并解决检察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担当、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清正、清廉、清明的法治环境。
积极争创最美检察院。围绕区委 “品质城中、幸福生活”号召,制定城中检察文化的“品质”和“幸福”两大特点,成立检察文化建设国学社、阳光社、讲师团三个社团,由党支部、工会、团支部牵头负责,以“三社团”为载体,开展各项特色活动。开展“检察官文化论坛”“书香检察”“文化讲堂”等国学社活动,抓好中华传统文化的学习;开展知识竞赛、健步走、母亲节座谈等阳光社活动,注重人文关怀,使干警精神状态积极健康;开展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等“春雨讲师团”活动,强化法律宣传,宣扬检察文化。同时积极建设检察文化阵地,设有党建活动室、体能训练室、阅览室等,为检察人员工作和学习创造良好条件,缓解检察人员工作压力,注重干警身心健康。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人民是检察工作的力量源泉,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也是推进检察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保证。1年来,该院积极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工作2次,主动配合区人大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和执法检查。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沟通联系,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汇报检察工作情况,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城中区成立40周年,同时也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推进之年、关键之年。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将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各项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