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保监会发文严禁擅自修改或变相修改车险条款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禁擅自修改或变相修改车险条款、费率水平,以及财产保险公司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等。
《通知》提出八条“严禁”措施。其中,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在使用车险条款、费率时,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未经批准,擅自修改或变相修改条款、费率水平;严禁通过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严禁通过虚列其他费用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批手续费率水平;严禁新车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费率。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加强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管理,确保各项经营成本费用真实并及时入账,严禁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严禁以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方式套取费用;严禁通过违规计提责任准备金调整经营结果;严禁通过人为延迟费用入账调整经营结果。
《通知》要求,各级银保监会派出机构依法对辖区内财产保险公司车险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在银保监会内网“部室导航-财险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专栏查询各财产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相关材料。一经查实,财产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车险条款、费率的行为,立即责令停止使用车险条款和费率、限期修改等,并依法处罚相关责任人。
《通知》强调,为进一步加强车险业务监管,整治市场乱象,维护车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下一步商业车险改革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建立对会员单位投诉举报的受理、核查制度,对于涉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条款、费率的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报送银保监会。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建立车险费率执行相关数据的监测机制,对于财产保险公司出现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应及时上报。
据了解,监管部门已三令五申严禁保险公司和中介代理以任何形式返现给消费者,变相打“价格战”。2017年7月,《中国保监会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正式出台,对车险行业的恶性竞争、虚列费用、数据造假、违规赠礼等问题作出了禁止性规定。2018年2月23日,原中国保监会连开10张罚单,9张直指车险业务违规,大多数罚单披露的违规行为都是违规返点,其中集分宝成为整治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