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新蔡法院“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走进庭审现场
本报讯(记者李增高 通讯员叶俊梅) 近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法槌敲响,被告人吴某(原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办公室主任)受贿、贪污、玩忽职守案准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由新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自强担任审判长。法庭内,390余个旁听座位座无虚席,全县党政机关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零距离”集中旁听吴某案件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公诉人出示了吴某涉嫌犯罪的大量证据和材料,还原了他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合议庭经评议后,根据被告人吴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被告人吴某退赔的违法所得2012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此次“以案促改”观摩庭,让现场“零距离”旁听的党员干部心灵受到强烈震撼,大家在为吴某扼腕叹息的同时,对自身也有了更深刻的警醒。“吴某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发生在其任职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在职权行使上,我们与他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这次庭审给我敲响了警钟,让我认识到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碰党纪‘警戒线’,不触法律‘高压线’,对得起组织的培养,切实做到心存敬畏。”县财政局一名党员干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