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院于20181017日立案受理了贵州建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1050522004063051银行转账支票(出票人:贵州建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收款人:贵州建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出票金额:21080元)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919日作出的(2018)0111民催6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贵州建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苏顺修:本院受理原告姚鸿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2730民初10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梁发龙、梁启凯:本院已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梁发龙、梁启凯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1民初56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石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童贵云、童培根: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黔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袁阳桓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黔0103民初32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杨永忠、贵州泓新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韩平与被告杨永忠、贵州泓新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我院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徐志强:本院受理毕节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及贵州省合旺空调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115民初第39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贵州恒信达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贵阳鸿发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公司、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告贵州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恒信达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贵阳鸿发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公司、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如下:一、被告贵州恒信达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00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截至2018315日的利息为8,660,958.9元,此后的利息,以15,000,000元为本金,按1.5%每月的标准从2018316日起计算至还清本息之日止;违约金,以15,000,000元为本金,按0.5%每月的标准从2015317日起计算至还清本息之日止;);二、被告贵州恒信达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州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实现债权的律师费700,00元;三、驳回原告贵州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计算后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5314.5元,由被告贵州恒信达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坤耀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庄裕成与被上诉人贵州坤耀投资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王生秀、贵州说有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各种方式通知被上诉人贵州坤耀投资有限公司领取(2018)01民终9657号民事判决书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贵州坤耀投资有限公司送达(2018)01民终96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一、维持贵阳铁路运输法院(2018)8601民初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即一、解除原告庄裕成、被告贵州坤耀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贵州说有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17426日签订的《房屋(非住宅)租赁三方合同》。即三、驳回原告庄裕成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变更贵阳铁路运输法院(2018) 8601民初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贵州坤耀投资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庄裕成租房保证金71832元、预付租金430992元、电费押金12000元、物业管理费28674元、装修损失1672200元,共计2215698元。一审案件受理费52188元,由庄裕成承担31313元,贵州坤耀投资有限公司承担2087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贵州坤耀投资有限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3667元,由庄裕成承担26197元,贵州坤耀投资有限公司承担1747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廖海阳: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亿嘉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廖海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请求: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欠款15697元人民币;二、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201371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期间资金占用的利息(以借款本金1569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暂计算至20181130日为5178元);三、本案案件受理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答辩期分别为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卢伟:本院受理原告(反诉被告)李世花与被告(反诉原告)贵州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卢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111民初18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2017)0111民初183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谢家发:本院受理原告胡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02民初101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归还原告借款50000元并支付相关利息、律师费9010元。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彭德举: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三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彭德举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11民初3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方章荣:本院受理原告邵桥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2730民初18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高正华:本院受理原告杨西禄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2730民初1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福泉中鑫百川矿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德益诉你公司、融水吉石矿业有限公司、中海恒达(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先移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参加诉讼通知书、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秦家红、贵州中乾融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秦家红、贵州中乾融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28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康中兵、贵州中乾融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康中兵、贵州中乾融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38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张顺江、贵州中乾融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张顺江、贵州中乾融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38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朱宁波、贵州联宇同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朱宁波、贵州联宇同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44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辉: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及清镇市鑫黔贵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12民初2380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限你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刘旭屹:原告上海昜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旭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2601民初3813号民事判决书,现判决如下:一、被告刘旭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119642.04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19642.04元为基数,从2017126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刘旭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昜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3000元;三、被告刘旭屹在付清上述款项前,案涉车辆(发动机号:S1XL677,车架号:LSA121BL1H2473223,车牌号:贵HLL206)的所有权归属于原告上海昜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四、驳回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5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刘旭屹负担。原告已全额预交,被告在给付上列款项时,一并付清给原告。本判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张迪:本院受理的原告杨茜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李莹:本院受理原告袁少康诉被告李莹及第三人贵州师范大学、福建省五鑫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11民初940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石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秀兰:本院受理原告罗晓碧诉被告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陈宇:本院受理原告艾纯诉被告陈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艾纯诉请:1、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20万元以及利息(其中,以10万元为本金,从2014310日至2014613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以20万为本金,从201461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时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姚贤云:本院受理杨久香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陈玉荣、李金昌、陶江:本院受理原告张玉华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15民初7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毕节市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左秀福诉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黔0102民初10297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为举证期满后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10在本院第十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黄佑朝:本院受理原告李家荣诉被告王贵兰、黄佑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已判决结案,被告王贵兰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30民初1331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吴涛:本院受理贵阳云岩嘉桦顺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铁路运输法院

傅亚东:本院受理魏子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依法作出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2018)0112民初21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第一人民法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政府大楼旁原东风法庭),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马士力: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省林江诚利物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贵安新区众鑫建材有限公司、贵州贵建恒大混凝土有限公司、马士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姚真义、王绍琴、杨松: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黔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21民初6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宋龙雪:本院受理原告郭飞翔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彭涛:本院受理原告贵阳詹阳动力重工有限公司诉彭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彭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贵州詹阳动力重工有限公司租金12,500元、违约金937.5元、律师费3,000元、拖车费2,875元,共计19,312.5元;二、驳回原告贵州詹阳动力重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52元,贵州詹阳动力重工有限公司负担1900元,彭涛负担152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15民初35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彭菊:本院受理原告王建与被告彭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及(2019)0111民初8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原小河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正才:本院已受理原告李正喜诉被告李正秀、李正琼、李正才、李正金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70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石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河南南亚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林诉你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黄令新:本院受理原告骆大碧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15民初4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王元强:关于原告田儒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02民初5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之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潘祖刚:本院受理原告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潘祖才、第三人清镇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及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0102民初3276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交的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王贵友:本院受理原告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与张毅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0102民初3278号民事判决书及张毅提交的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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