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严密的儿童保护法从华裔男子与纽约儿童局专员冲突血案谈起
发生在2018年11月的一起华裔男士捅伤上门家访的美国纽约儿童局工作人员的流血事件,近日占据众多美国华人媒体的头条,各华人微信公号也纷纷转载。
上门家访引发血案
2018年11月8日晚间,美国纽约市布碌仑(Brooklyn)日落公园社区突发流血事件,市儿童福利局(Administration for Children’s Services,简称ACS)的两名女性专员上门对一户华裔家庭进行家访调查时,被孩子外公将其中一名华裔女翻译捅伤,血溅社区惨不忍睹。肇事者已被警方逮捕控罪,受害者被及时送院治疗,情况稳定,幸无生命危险。
据纽约市警消息,这桩震惊社区的流血案发生于日落公园52街五、六大道之间的民宅。
案发当晚,儿童福利局的一名西语裔专员和一名广东话翻译专员上门家访,她们对该家庭年幼孩子的家居情况进行了解后,对家长提出了批评,并希望他们能尽快改进。也许是家访者的态度过于严肃和坚决,引起孩子外公抵触,遂持刀袭击了55岁的翻译,将其后背和腹部捅伤。
警方初步调查后指出,当时两名儿童福利局专员和孩子母亲交谈后,正准备离开。孩子的外公冯姓男子突然冲进厨房抽出一把尖刀,在楼梯间冲女翻译的背后猛刺。
警方接到报案后火速赶往现场,伤者也立即被送往附近的医院急救,所幸无生命危险。
警方指出,嫌犯作案后试图将作案刀具丢弃,不过已被警方在屋内搜获。行凶者当场逮捕,第二日清晨被押往中央拘留所,随后送往布碌仑刑事法庭,他被控攻击罪和企图销毁证据罪。
惨剧发生后引发华人关注,社区居民议论纷纷。而嫌犯女儿冯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为行凶父亲辩解道,其父对儿童福利局专员的态度不满,一时冲动才抽刀捅伤女翻译。
儿子身穿肮脏衣服被举报
据冯女士讲述,她和丈夫育有两个小孩,一儿一女。儿子出生后不久就被送回国内老家,由老人帮忙抚养,5岁才接回美国父母身边。5岁孩子抵美后不习惯陌生的环境,冯女士称儿子好动又难管教。
两年前,儿子被送到附近小学上学,因为身穿肮脏衣服引起学校注意,校方向儿童福利局报告了孩子情况,儿童福利局随即介入调查。
冯女士一家租住于日落公园52街的公寓,每月租金1200美元,只有两间很小的卧室,共居住了五人,冯女士和父母及一对儿女。据冯女士称,两个小孩住其中一卧室,丈夫因为和岳母无法相处而住在别住。
这两年来,儿童福利局对冯女士家作了无数次家访,其中有一名男性专员至少来到冯家查过五六次,每次都提醒他们卧房太小,不适合儿童成长。
2018年11月8日晚间,儿童福利局专员再次上门家访,指出这两年来的老问题始终没有得以解决,这样对两个儿童的成长非常不利,必须改善。冯女士向她们解释家里生活困难,再次承诺会尽快搬到更大的住处。冯女士按照儿童福利局的要求在文件上签了字。
也许是这两年来,儿童福利局频繁的家访,让冯女士的父亲生厌,也许是执法专员的严肃态度激起了冯父的抵触。据冯女士描述,父亲从房间里冲出来大声和专员理论,华裔翻译马上拨打了911报警,称自己遭到攻击。在警方赶到之前,冯父一气之下从厨房抽出一把刀,将翻译员从背后捅伤。
冯姓一家是很典型的华人新移民家庭,因为英语不佳,面对种种压力又无法解决,加之文化的差异,当儿童服利局介入的时候,因为儿童福利局专员本身是执法者,态度上往往比较强硬,这会使一些不了解美国法律的华裔人士产生抵触情绪。
在美国,很多在华人看来司空见惯的管教孩子行为,在美国也许会触犯法律,犯下儿童虐待罪。这两年来,冯家对孩子的居住情况毫无改变,导致儿童服利局人士频繁家访,让冯父积怨已久,用刀刺伤儿童福利局专员触犯法律,当然会被严惩。但如果平时冯家多了解些美国对儿童的保护法,就不会酿成悲剧。
很多华人对美国保护儿童的法律缺乏了解,因此常无意中触犯法律。加之文化隔阂、语言障碍等因素,使父母要回孩子监护权的单纯事件变得非常复杂。
美国严密的儿童保护法
当一个儿童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一个普通的美国公民、社会福利机构、司法机关都会快速高效地运转起来,为这个孩子的权利奔走呼喊。对儿童的保护已经成为美国社会以及每一个美国公民所自觉遵守的行为规则。美国儿童保护有着强大的公民意识、法律制度和国家机器做支撑。
1899年,美国伊利诺依州制定了《少年法庭法》,开创了世界儿童立法的新纪元。这部法律规定了该法律的管辖范围,少年法庭的设置、少年法庭的审理程序与监护问题以及对违法少年的处理、保护措施、教养和监护机构、宗教选择和少年法庭的权力等。
美国对儿童保护问题高度重视源于上世纪70年代,国会已通过了不少关于如何处理虐待和忽视儿童案件的法律,这些法律全国都必须遵守。但是关于被虐待和忽视儿童的法律,大部分是由州立法机构通过的,所以任何一个州都适用联邦法律和州法律。
美国国会自1974年以来陆续通过了《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收养暨儿童福利法》《儿童虐待和疏忽报告法》《儿童虐待预防及执行法》等一系列法案。这些法案明确界定了美国儿童保护工作的对象、任务,赋予机构介入家庭实施干预措施的权力。
这些立法将儿童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管理视野,为儿童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那么,儿童福利局和儿童保护局究竟是怎么运作的?
儿童局的运作方式
儿童福利局最具特色的就是“强制报告制度”和“终止父母的权利”。
《儿童保护法》要求,保育人员、中小学教育者、心理咨询师、医生、执法和社会工作者等与儿童相关的职业人员若怀疑所接触的儿童存在“可能的被虐待和忽视”,必须24小时之内举报,而无需取证。若知情不报会被指控犯罪。所以说,儿童福利局接到报告的途径很多,每年儿童福利局接到6万个关于虐待、忽视儿童的投诉,其中大约6000个经调查后向法庭提起诉讼。
同时,在美国还设立了一条专门的举报热线,接受任何知情者的举报,这也意味着有大量的人会参与其中,所以各州需要雇佣和培训许多专业人士来接待虐待和忽视儿童的举报、调查案件,为儿童和家庭提供服务。
最早法律仅要求对儿童被虐和身体伤害行为进行举报,后来则对报告的内容不断细化,除了儿童有无法解释的伤害外,对孩子疏于照顾也会被举报,包括:年幼儿童一人独处,没有提供足够的食物或充分的医疗护理,儿童经常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旷课等。
儿童福利局收到报告后会转发给儿童保护局(简称CPS),儿童保护局会在24小时内展开调查评估、家访,如果调查结果证实儿童被虐待或疏忽,可以将儿童从不安全环境中带走,安置到紧急保护监护机构或事先批准的紧急寄养家庭,直到法庭判定是否解除紧急监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儿童保护局还会向法庭提起诉讼。这时的华人家长,如果不懂英语,无论是否有身份,都有权要求提供翻译人员。
带走之后会采取哪些措施?儿童福利局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儿童的父母,并提供向法院提交用以支持带走行为的所有文件。父母有权向本区的家庭法院申请领回其子女,法庭会在3天内听证。家长有权要求提供免费律师、上庭辩解。
在听证会上,法官将做出以下判决中的一项:儿童应返回家中;与某个朋友或家庭成员一起生活,或继续由儿童保护局监护(抚养)。虽然孩子应该跟父母在一起,重新团聚是最大目的,但法院和法官认为保护孩子的安全是首要的。
如果情况不是很严重,父母和儿童福利局达成协议,同意按照计划接受教育,法官可以指令父母或看护人参加“家长课堂”,学习如何管教孩子、如何管理自己的情绪,法庭会根据受虐待儿童父母的改进情况作出是否解除紧急监护措施的考虑,决定是否让孩子回到父母身边。
对于与孩子交流感到困难的家长,儿童局官员们鼓励他们参加家长学习班或者互助小组。家庭环境、教育措施得到改善,就不会走到孩子被儿童局带走的地步。
儿童福利局官员说,一些华人新移民家庭的孩子不会讲英文,由于没有华人的寄养家庭(foster family)可供挑选,只好送到讲英文的其他族裔的家庭,孩子如果在语言沟通和文化背景上无法适应新家庭,相当于受到“二次伤害”。
儿童福利局有专门的部门监管寄养家庭,每个寄养家庭都有员工去定期察看。他们希望找和孩子相同族裔的寄养家庭,期望华人家庭出来加入寄养家庭的行列,便于孩子的成长,儿童局每年会对寄养家庭进行培训,教授他们如何带好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