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部: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突破百家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日前,记者从司法部获悉,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达103家,鉴定人1900余名,基本实现省域全覆盖,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加快机构准入登记方面,为切实解决全国范围内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偏少,分布不均的问题,司法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准入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六项要求,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准入登记工作月报告制度,推动各地加快准入一批诉讼急需、社会关注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确保达到省域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在完善登记评审制度方面,为切实解决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要求不够具体明确等问题,司法部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制定印发《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研究制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将七大类鉴定事项细化为43个执业类别,进一步明确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各个事项的执业范围和类别,方便鉴定委托。
在加快推进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方面,为切实解决鉴定周期长、技术规范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的联系与协作,自2017年以来开展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汇编工作,历时2年,目前已经向社会公开出版《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法律法规与标准汇编》(上中下卷)。
在服务中心大局方面,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功能作用,主动服务和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海南自贸区建设等,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持和保障。印发《司法部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召开司法鉴定服务长江经济带座谈会,积极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 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就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