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法学会成立互联网司法研究小组
探索互联网审判新模式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在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成立首家互联网审判庭一周年之际,上海市法学会成立互联网司法研究小组,并联合多家单位在长宁区法院举办“创新与探索:优化营商环境视阈下的互联网审判”研讨会,对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审判等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崔亚东在研讨会上指出,上海积极探索互联网纠纷集中审理的新模式,创造了“长宁方案”,为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处理涉互联网案件、纠纷,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上海市法学会批准成立互联网司法研究小组,希望通过研究小组的实践,为成立专门的互联网司法研究会奠定基础,变“长宁经验”为“上海经验”“长三角经验”,为全国涉互联网经济案件、纠纷的审理和互联网法治贡献“上海智慧”。
上海市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表示,长宁法院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大趋势,成立全市首家互联网审判庭,积极探索“以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创新互联网案件审理机制,形成互联网纠纷集中审理的“长宁模式”,为区域互联网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他希望长宁法院继续积极探索,为建立更加符合互联网时代要求、更加便捷高效包容开放的司法制度提供更多有益经验。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副院长张海戈认为,在打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上要切实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全面规范司法行为,以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营商环境的良性发展。不论是司法审判工作还是科研创新工作,都要整合资源、加强联动、乘势而上、抢抓机遇,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推进长三角区域司法合作向更高质量高水平方向发展。
长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米振荣表示,从2017年8月全国第一家互联网法院在杭州成立,到上海首家互联网审判庭在长宁法院成立,再到北京、广州两地相继成立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进入“创新与探索”的全新阶段,未来的互联网司法道路更加宽广,也充满挑战。他向所有与会代表们发出倡议:集思广益,推进司法参与主体谋合作、促共赢;积极探索,打造互联网审判新亮点、新品牌;共享发展,护航法治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
会上宣布成立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小组。现场启动互联网诉讼平台,集中在线审理模式新载体正式运行。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有星等11名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被聘为长宁法院互联网审判专家顾问。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优化‘互联网+’营商环境的法治路径”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背景下的互联网审判”两个主题展开探讨,对如何突破时空限制、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诉讼效能,从而实现互联网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提出见解。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周汉华在总结中指出,本次研讨会全方位地展示了长宁法院在互联网审判探索方面的经验和成果,会议研讨反映了不同视角的观点。当前,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营商环境建设和互联网审判都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法院在互联网审判方面可以发挥多维度的作用,例如推动相关制度的建设、促进司法理念的更新等等。所有这些都必须依靠先行先试、支持创新、包容审慎、多元治理、司法谦抑等理念来不断促进互联网审判的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研讨会开幕式由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