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安顺法院:新时代谱写司法公正新篇章
2018年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40周年,在这辉煌的40年里,中国经济实现了腾飞,民主法治建设加速推进。贵州安顺两级法院砥砺前行,锐意创新,紧跟时代步伐,见证了中国法治的发展进程,谱写了法院人的改革新篇章。
安顺中院:行政争议的诉前沟通协商机制
“我虽然不是本地村民,因多种原因导致我的房屋没有手续,但是我非常感谢行政团队无数次做好协商工作,使我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保护。”原告郑某某紧紧握着安顺中院行政团队负责人肖帮华的手,连声道谢。
郑某某是普定县马官镇偏杨村人。2009年3月,他向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办事处西花村村民梁某某购买一块424平方米的土地,用来修建住房和煤球生产。
2014年6月5日,安顺市人民政府将郑某某的房屋作为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原告郑某某将被告安顺市人民政府起诉到安顺市中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确认被告的强拆行为违法。原告郑某某遂请求判决被告安顺市人民政府赔偿其损失共计118万余元。经行政团队启动诉前沟通协商机制,数次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被告赔偿原告70万余元的和解协议。
“合法合理合情的和解。”被告有关人员表示,安顺中院行政团队充分发挥诉前沟通协商机制的作用,在原告不能举证,依法最多只能判决赔偿约10万元,而被告强拆行为违法的情况下,努力协商,彻底了结此案。既避免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矛盾激化,又有效防范信访等风险隐患的发生,并为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
“这是源于诉前沟通协商机制的效应。”安顺市中院行政团队负责人肖帮华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近年来,社会公众运用法治手段,寻求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也在逐步扩展,涉及领域日益广泛。但长期以来,行政机关与社会大众对于“民告官”有着许多偏见。一方面,行政机关不愿当被告,认为这是一件十分不光彩的事,面对法院败诉的判决,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另一方面,许多群众将自身败诉理解为法院和政府“官官相护”的结果,无法信服。
“‘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持、社会协同’的重大行政争议化解机制。”肖帮华告诉记者,为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面对行政案件井喷式增长,安顺中院积极探索构建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商机制,即人民法院收到行政相对人起诉状后,和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对所涉行政争议进行协调处理的活动。
“事实上,这属于法律的延伸服务。”肖帮华告诉记者,黄果树旅游开发区的旅游开发中,半边街的搬迁工作引发行政争议。为了化解矛盾纠纷,安顺中院的行政团队为黄果树“半边街”的搬迁工作提供法律延伸服务,行政团队坚持将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置于首位,先后数次到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多次主动与有关部门负责人沟通,建议政府依法律程序办事,将提升政府公信力与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有机结合。最终为涉及几百户的黄果树“半边街”搬迁工作厘清了法律思路,使整个搬迁工作合法有序顺利完成,不仅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司法援助,还为法院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带来荣誉。
诉前沟通协商机制通过两年的推进,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行政机关败诉率由2015年的60.12%下降到2017年的7.06%,为促进全市行政纠纷解决、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找到了新路子。同时,通过突破传统纠纷化解方法的藩篱,切实充分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增进了人民福祉,赢得了群众的点赞。
2017年3月,在全国尚属首创,由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安顺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改革创新、分别行文、共同建立的诉前沟通协商机制,荣获2016年度中共安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奖,其经验做法在安顺两级法院乃至全省法院逐行推广。
2018年以来,安顺中院的行政团队协调重大案件26件,组织召开协调会76次,协调成功15件,协调成功率为57.69%。化解了多起群体性、时间跨度大、多次上访、多次诉讼的行政案件。
“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商机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了行政机关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化解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浩说。
镇宁法院:老百姓身边的公平正义
“现在法庭办事效率真是高啊!”当事人李某拿着手中的调解书,啧啧称赞镇宁自治县六马法庭的法官。当事人李某和王某因为一起经济纠纷,起诉到法庭。在法官和风细雨般的调解下,半个小时的时间,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当庭拿到调解书,这一切得益于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电子签章。
“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镇宁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韦伟告诉记者,六马法庭位于镇宁自治县南片区,地处偏僻。以前老百姓到法庭诉讼,庭审时间短的只有半个小时,但判决书却要等好几天。启用电子签章系统后,当庭判决后,当事人随后就可以拿到判决书。
“电子签章给老百姓铺起便民利民的法律‘高速路’,直播专线给老百姓上了法治课。”韦伟告诉记者,司法体制改革的需求催生了网上办案、庭审直播、数字审委会、自助立案、电子签章等新技术的发展。正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子两轮、鸟之双翼”。
近年来,镇宁法院坚持以信息化为司法改革提供科技支撑,以司法改革需求引领信息化发展。2014年7月1日,镇宁法院率先在全市探索实施审判权运行机制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审判长负责制。
“精简、快捷、有效。”镇宁县法院有两组对比的数字:5年前的2013年,该院在编人员71人,受理案件1373件;5年后的今天,在编人员69人,受理案件2312件,上升68.39%。引用律师的说法就是:“法院实行扁平化管理,谁办案谁负责,减少层次审批,案件审理周期减短了。”
同时,在司法体制改革中,镇宁法院探索信息化与审判工作、管理工作、改革工作的高度融合,将信息化方式转换成全院常规化的工作方式,把信息化纳入改革过程,在夯实基础建设的同时,注重信息化队伍的培养,注重“应用”,为“智慧法院”建设发力,借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司法公开这3个平台,提升效率、提升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在改革的浪潮中,镇宁县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实时对外公布审判流程、庭审视频、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满足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让司法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大地的每一个角落,老百姓享受到身边的法律服务。”镇宁县人民法院院长吴红群说。
关岭法院:打造民族地域特色的文化品牌
近3年来,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法院有10个集体、20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49项,7名法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3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县法院机关被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及县级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断桥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荣誉的背后是文化引领助力法院发展。”关岭县人民法院政工科长罗东旭告诉记者,从2016年起,该院确立“尚法致公,厚德笃行”院训,作为全院干警的精神标杆和职业信念,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规范性的“五型法院”目标,从而凝聚法院精神塑造司法理念文化。
“坚持管理创新铸造审判文化品牌。”关岭法院用制度文化提高司法服务品质。一是健全法院管理机制,制定完善审判业务、司法政务、队伍管理、纪律作风等制度规范50余项。二是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9项配套制度,努力构建“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三是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县法院被列为全市法院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试点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试点法院。
3年时间里,关岭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379件,审执结5933件,每年结案率达97%。
“践行司法为民打造便民文化品牌。”关岭法院将县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打造成为服务各族人民群众诉讼的两张“名片”。同时,开辟涉脱贫攻坚案件“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设立双语服务窗口,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双语接待和调解;升级线上、线下诉讼服务,为群众提供网上立案、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在线投诉等服务,让各民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便民亲民。
“用法治扶贫助力脱贫攻坚。”贵州是脱贫攻坚实现同步小康的主战场,县法院设立“脱贫攻坚巡回法庭”,开展“庭审现场在身边,调处纠纷入农家”巡回审理活动,对恶意分户、虚假离婚、不尽赡养、骗取脱贫项目、资金等典型纠纷进行巡回审理,审结纠纷46件。
“‘柔性执法’彰显司法温情。”关岭法院充分发挥女法官调处纠纷易被群众接受的特点,由3名党员女法官组成断桥“女子法庭”,法庭对涉及“三养”纠纷、婚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开展巡回审理,调撤率达88.86%,巡回审理率每年达35%以上。
“‘法官工作室’打造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品牌。”关岭法院成立全省法院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聘请特约调解员、律师等第三方进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前联调,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每年调撤率达65.00%以上。同时在乡镇、医院、学校、妇联、社区、村寨等建立11家“法官工作室”,依托相关部门人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定期派驻法官开展纠纷化解、司法确认。
“树先锋筑堡垒锻造党建文化品牌。”关岭法院坚持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一是将“支部建在团队上,先锋亮在岗位上”,坚持审判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二是定期邀请民族群众、学校师生、公职人员、代表委员等走进法院,开展不同主题的“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完善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考评、诫勉谈话等制度,筑牢干警拒腐防变防线。3年来,该院没有发生过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同时,关岭法院丰富党建活动提升党性修养,成立文艺宣传队,以多种形式宣扬法院先进人物事迹,增强广大干警对法院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近年来,关岭法院涌现出以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罗良宇、全省法院办案能手陈欣忠等为代表的大批党员法官先进典型。
“建设过硬队伍锤炼法院劲旅文化。”关岭法院注重提升法官素养。一是多层次多形式加大教育培训,制定关岭法院“青年法官成才培养计划”,以老带新,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适时通过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能手大比武”等形式提升素质。二是创办关岭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官讲习所”,开设“海百合天平法官讲堂”“道德大讲堂”等形式,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教育培训。三是加大少数民族法官培养,培养“双语法官”3名。同时,注重学习型队伍建设。近年来,该院选派法官赴国家法官学院、浙大等进行业务轮训360人次。
“以文化人、以文育警,立足实际,熔铸特色,打造品牌,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凝聚人心、引领风尚、推动发展的作用。”关岭县人民法院院长韦大志说。
平坝法院:创新案件繁简分流审判的先行者
2017年6月16日,平坝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该院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以繁简分流为切入口,抓住问题精准发力,采取“大繁简、大分流”的工作方式,形成多元、动态、精细的繁简分流工作新机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改革目标,案件质效显著提升,改革成效凸显。
“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助推‘诉非’分流。”平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熹告诉记者,平坝区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成立诉调对接办公室,将能够调解、适宜调解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相邻关系、物业纠纷等特定类型案件共350余件引导到诉讼程序外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进行调处,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非诉化处理,办公室同步做好司法确认的法律服务。同时,建立案件诉讼审理执行结果的反馈工作机制,诉调对接办公室累计向各类调解组织反馈调解案件的审理执行信息180余条,指引调解工作,统一法律适用,提升调解工作的实效性与针对性。
目前,平坝法院在区交通警察大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依托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直接参与、指导或委托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司法服务。办理保全48件,司法确认18件,审理裁判154件。与区司法局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对经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有执行内容协议的案件予以司法确认,已办理司法确认54件。与区劳动监察部门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对经其调处的涉农民工工资纠纷进行司法确认。至今,已办理28件,金额270余万元。与区民政局、房管局、卫计局等单位合作,对经其办理或调处的离婚协议、物业纠纷、医患纠纷等提供法律服务。
“科学组团压实‘团队分流’。” 刘熹说,平坝法院一改过去案件分散办理为集中办理,根据案件总量及繁简数量占比,组建5个速裁团队及2个普通团队,分别办理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同时,在立案信访团队成立速裁小组,专司立案调解。速裁团队办案突出“简、快、清”,精审团队做到“精、准、明”。
自2016年6月组建团队工作以来,速裁团队办理简单案件163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100%,比同期同类型案件审限缩短20天;精审团队办理238件,服判息诉率达95.44%,比同期上升5个百分点。
同时,在优化团队人员配置,不搞“一刀切”,根据案件数多少、难易程度及审判事务量大小,合理比配审判辅助人员,对案件集中、数量多的机关速裁团队,采取1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的模式;对法庭速裁团队和精审团队,则采取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模式,改变过去庭室架构下工作忙闲不均、人浮于事的状况,各团队人员工作量比相对均衡,效率显著提升,凸显1+1+1>3的加法变乘法功效。
“审理案件时,我们注重专业审判。”刘熹说,对数量相对集中、特定类型、专业性强的案件,实行集中统一审理。如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及刑事速裁案件,明确由机关第一速裁团队统一办理,其所办理的165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5天,调撤率98%,适用简易程序率100%,服判息诉率100%。
“从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繁简分流’。”刘熹说,平坝法院一改过去对案件繁简不分、随机分案的做法,强化过滤甄别,明确分流标准,以案件类型、诉讼标的大小、可能判处刑罚轻重、法律适用、审理期限等因素为参考,将案件分为简单案件、复杂案件,分别交由速裁团队、普通团队办理,简单案件做到简便、高效,复杂案件重在严格程序、释法析理,解决过去法官办案平均用力,简案办不快,繁案办不精的问题。
“从案件的适用程序进行分流。”刘熹说,平坝法院一是实行调解程序前置。对相对简单、调解可能性明显的案件,整体性纳入调解前置程序,由立案信访团队的速裁小组当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所办案件均实现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裁判、当日送达、当日结案的“五当”目标,2016年共办理188件,高效、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赢得当事人高度赞誉。二是成立调解员工作室,邀请包括8名专业调解员、12名普通调解员的调解力量,结合调解员专长与案件性质,对案件诉前分流,成功调处婚姻家庭、物业纠纷、小额借贷等案件180余件。三是加强程序引导,积极适用特别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等。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适用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办理案件35件,平均审理天数12天,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四是适度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严格简转普的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外,所立案件一律按简易程序受理,审理中转为普通程序的,需报院长批准,杜绝借程序拖延审限。五是积极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办理轻刑犯罪。如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办理的15件危险驾驶案,平均审理天数7天,平均庭审时间15分钟,当庭宣判率100%,服判息诉率100%。
“从案件的审理程序分流。”刘熹说,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简化办案程序,推行电子送达及司法联络员协助送达制度,实行诉讼权利义务庭前告知,提升庭前准备工作效率;简单案件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简化庭审程序,实行庭审调查、辩论一并进行;实行类型案件“要素式”庭审,集中审理争议焦点;简化法律文书制作,实行填充式、格式化法律文书;简化卷宗材料及诉讼文书等。
“从案件的辅助事务分流。”刘熹说,将审判辅助事务细分为程序保障类和判断实施类,整合优化司法资源,把送达、保全、评估鉴定、人民陪审员调用等程序保障类事务从审判团队职责中剥离出来,统一交由设在诉讼服务中心的送达组、保全组、评估鉴定组、陪审员联络组集中统一办理;借助信息化技术,实现审判事务“剥而不离”、运转高效、全程可控,提高团队整体工作效率。同时,明确入额院领导以司法协理员的身份编入所分管的团队,并兼任建在团队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务、司法政务、审判监督管理等职责。
“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让各方都受益。从老百姓角度来看,当事人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维护,是一项‘民心工程’;从法官来看,审判执行团队的组建,减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负担,一线办案人员有明显‘获得感’,是一项‘贴心工程’;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简案快办的机制使审判执行周期明显缩短,人均结案率逐步攀升,刑事审判实现了从‘案等人’到‘人等案’的转变,是一项‘解忧工程’。”平坝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朝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