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为民”的忠实践行者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张敏是矛盾纠纷的化解者,法治宣传的志愿者,为当地的和谐平安、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而正是在这一系列角色的成功扮演中,她实现了人生价值的升华。
——记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民司法所所长张敏
说起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民司法所所长张敏,别看她平常话不多,可和群众在一起却成了“话痨”。大家遇到法律上不明白的事儿,都喜欢来找她。
对44岁的张敏来说,她对基层司法工作再熟悉不过。自2010年以来,她一直活跃在基层司法一线,曾先后担任新都区马家司法所所长、新民司法所所长等职务。
凭借满腔热情,张敏扎根基层,任劳任怨。在基层司法实践中,她把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和对人民的—片真情送到群众心中,也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的信任和老百姓的赞扬。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16年张敏被评为新都区巾帼建功标兵,2017年被评为“六五普法先进个人”。
开展群众工作要“没事儿找事儿”
都说司法工作点多面广,每一天,张敏都有忙不完的工作。她常说,开展群众工作就要“没事儿找事儿”。
2018年9月3日上午,新民司法所办公室来了一对80多岁的老夫妻。
“这日子没法过了,我要找个地方说理去!”在办公室里,情绪激动的大爷拉着张敏的手说。
“大爷大娘!你们不要着急,坐下喝口水慢慢给我说啊。”说话间,张敏已经将水倒好递到了两位老人手上,大爷的情绪逐渐稳定。
据这位大爷说,他的大儿子、三儿子、小儿子不管他们了。现在他患白内障,需要开刀做手术,老伴身体也不好。
了解情况后,张敏立即通知大爷的几个儿子到司法所进行调解。通过对双方的询问,张敏弄清了问题的焦点聚集在安置房上。她通过对四兄弟及家属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最终让他们达成了调解协议。看到问题得以解决,两位老人高兴地握着张敏的手说:“谢谢!谢谢!我们的房子问题解决了,以后的生活也有着落了。”
解决完纠纷,眼看着时间已经临近饭点。张敏又叫上同事说:“今天的百日普法入户活动还没去,走,带上扫黑除恶的宣传资料,我们去东林村宣传走访一圈,顺便下村做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扫黑除恶是近期的重要工作,张敏一天也不敢懈怠。张敏说只有临近饭点的这个时候家家户户的人都回来了,普法宣传才能到位。
做完入户宣传活动已经12点半多。“我们去整碗面,下午还要去陈某阳家走访。”
陈某阳是一名因抢劫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父母离异,母亲改嫁到武汉,父亲也在外地安家,奶奶年迈,无人监管。从2018年7月起,陈某阳经常以各种借口推脱不按时到司法所报到,甚至微信不回,电话关机,几近脱管的地步。在这个问题上张敏很是头疼,抛开脱管是个很严重的事情不说,她更担心,这个1999年出生的娃娃,会不会再次误入歧途而毁掉他自己的一辈子。
在村干部的带领下,张敏一行来到陈某阳的奶奶家,其奶奶说陈某阳不在家,一年很少回家看望。几经周折,张敏通过陈某阳的幺伯联系上了陈某阳。在电话里张敏很严肃地告知了其脱管的严重后果,并让其一定要服从管教,第二天一定要来司法所报到。挂了电话,张敏才松了一口气,因为她知道,如果陈某阳再联系不上,很有可能就会因为屡次不服从管教、脱管而被“收监”。
走访完,张敏又赶到新民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活动。活动刚结束,就接到了民政办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她赶紧加快了脚步。“我马上就回政府了,先请她到调解室坐一坐。”
这是忙碌的一天。而这天对张敏来说,不过是最普通的一天。
用“四心”工作法全力维护
辖区稳定
2010年12月,张敏被组织安排到了马家镇的司法所,负责该镇司法行政工作。
马家镇共有3.2万多实有人口,流动人口约9000余人。时常有人因为家庭、邻里、劳动关系等纠纷闹到镇上。
为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张敏忘我地工作,她经常走村串户,与村社干部、网格员、热心群众交朋友,了解社情民意,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并叮嘱各村(社区)的调解员网格员要充分发挥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于下面反映的每一件事她都认真对待,及时处理,经常风里来雨里去,不管白天黑夜,酷暑寒冬,从不迟疑。
在乡镇工作的8年间,张敏坚持对工作“热心”、为民解难“尽心”、调处纠纷“耐心”、办起事来“细心”的工作态度和作风,接待来访群众上千余人,提供法律援助多起,调解了大大小小的纠纷上百起,多次配合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处理各种信访问题。
经过张敏和她的团队不懈努力,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防止了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激化。张敏和马家司法所的工作多次受到辖区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援助弱势群体解“百姓之难”
“百姓之事无小事,百姓之难是我难。”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张敏用实际行动赢得了辖区广大群众的信任。
不管是工作时间还是业余时间,只要有纠纷,老百姓有困难,张敏知道后就会第一个赶到现场。她常说,只要以诚取信,执法为民,持之以恒,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解决不了的纠纷。
2016年10月,张敏担任马家司法所所长期间,马家镇石坝社区的朱女士,因与李某的抚养纠纷找到了司法所。经了解,朱女士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育有一子当时才1岁多,当初李某全家争抢儿子,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最终伤心之余朱女士不得不放弃了儿子的抚养权。现因前夫家中突遭变故经济困难,全家均不愿意继续抚养和承担儿子的抚养费,无奈之下朱女士向马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经过张敏耐心调解、苦心劝说,成功为李女士争取到儿子的抚养权及前夫按年支付的抚养费6000元,并经过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此次抚养纠纷的圆满解决还了幼小的孩子一个安康的成长环境,切实维护了百姓的根本利益。
“与法同行”践行法治宣传
搞好法律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是保一方平安的前提。
为此,张敏带领她的团队始终抓住普法教育不放松。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开展了与法同行系列宣传活动。
开展法治文化大讲堂。以驻村(社区)律师的精彩讲座为主线,用典型详实的案例进行分析说明,对相关法律规范进行详细解析,倡导大家用法律约束自己,用法律保护自己,使大家对法律知识有了深刻的理解。
开展法律明白人活动。2016年,在张敏带领下马家司法所在全区试点开展法律明白人活动,取得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尤其2016年和2017年在马家镇升庵村试点的法治副主任和送法进学校活动,致力于青少年普法,深受辖区青少年的喜爱。马家镇利用暑假时间,专门组织辖区几十名年满14周岁的青少年聚在升庵村杨氏宗祠开展了以“尊法、学法,争做守法好公民”为主题的“成人守法典礼”活动。青少年学生在国旗面前庄严宣誓,在守法礼签名册上庄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庄严承诺今后尊法、学法,争做守法好公民,努力学习、增强责任、严格自律,做遵守校规校纪的好学生,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旨在促进青少年依法律己,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学会应用法律,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活动。2017年,由张敏指导完成的法治文艺演出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座无虚席。节目精彩纷呈,美妙的歌曲感人动听,讴歌了法治带给百姓的变化;优美的舞姿催人奋进,演绎了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进事迹;还有通过演员夸张的表现手法的小品,入法入理,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整个活动以艺术欣赏和法律宣传相结合,以自编自演法治节目和法律明白人讲法律故事、法律知识抢答等形式把法律法规知识贯穿于其中。在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环节,每位参会观众都踊跃抢答,不少现场观众为自己的同伴竞答呐喊助威,把整个活动一次又一次推向高潮。
2018年1月,张敏调任新民司法所所长。一年时间里,新民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新民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三大职能,完成了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
如今,2019年已开启新篇章,张敏将继续行走在基层司法行政的路上,行走在司法为民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