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得舒适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之一。随着城镇化速度加快,人们对住宅环境和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到龄或超龄的住宅小区进行维修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由此,人们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收、怎样用、谁监管格外关注。

  这种关注,还来自于近年来连连曝出的违法违规使用或挪用该项资金的现象。如,本期深度披露了发生在广西灵川县房管局人员套取2000多万维修资金用于赌博的恶性事件,还有在今年1月份安徽寿县一房管局工作人员因挪用公款被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份常州一物业公司负责人因挪用维修资金而获刑,等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每个环节都有被挪用的风险,同时开发商代收也存在风险,收缴完成后,资金在管理使用环节也并不安全。由此带来的使用难、监管难、增值难等问题层出不穷,资金挪用现象也屡禁不止。

  如何来依法规制个中乱象,有人提出应由政府代管转为业主自治组织全权负责,但专家指出,如果在立法理念不变、立法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由业主自治组织来负责,不仅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和矛盾,反而会加重政府负担、重回政府救助的老路。因此,确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自管的法治逻辑和规则制度、健全业主组织体系、确立住宅小区均衡治理格局是当务之急。

  详见02

  策划人:田雄 执行:钟轩 孙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