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建立会长工作机制促进研究会发展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胡峥) 近日,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举办“国税地税合并与财税法治建设”理论研讨会,对国税地税机构合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热点展开深入研讨。

    2017年以来,该研究会建立会长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地方税收立法及立法咨询活动,参与研究中国特色新时代财税体制改革中各种热点问题,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探索出一条既能充分发挥研究会理事社会资源优势,又能充分调动年轻理事工作积极性的发展路子。

  “能否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关系到一个学术组织的工作目标能否实现,具体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吴伟达教授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制定会长工作机制

    2017年初,该研究会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制定了《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工作机制》,形成以纳税人实际遇到的问题为研究导向,经过财税法学研究会专家研究论证形成研究问题清单,定期举行专题研讨会,并将成果形成要报或专题研究综述等形式,上报政府部门决策参考这样的工作机制。

    在这一工作机制下,每年年初,研究会经过前期调研和学术论证,列出浙江省财政税收执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形成清单。根据清单,制定研究计划,分工落实研究任务。实行会长总负责、各副会长分头具体落实制。一个副会长负责一个研究主题。每三个月举行一次学术沙龙。由各副会长汇报研究主题落实情况,并围绕研究主题开展学术沙龙活动。经会长工作会议评议,认为成果已比较成熟的,先上报省法学会备案,再由省法学会推荐上报或直接上报给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研究进度,各研究小组可以形成学术论文,以研究小组集体名义参加全国性学术研讨会或直接发表到学术期刊上。

研究财税体制改革热点问题

    通过这个机制,研究会组织了“增值税立法专题”学术研究会,对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中律师执业面临的问题,特别“营改增”后律师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一带一路”发展中律师服务的机遇与挑战等问题开展了研讨。

    今年研究会又组织了“杭州律师涉税法律服务市场模式定位及路径选择”和“增值税新政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两个专题研讨会,这些研讨会对破解企业破产中税收法律、增值税执法过程中的公平税负、“一带一路”中的国家税收协定、电子商务中的税收法律、增值税抵扣发票中法律、税收优惠与地方税收竞争、浙江省信息管税中等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建议。

    研究会还积极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支持地方开展财税法学术活动,如参加《纳税人税务法律风险管控》高端论坛,2018供应链金融科技发展峰会等,支持高校成立了财税法研究中心,支持律师事务所成立了税务法律服务中心等。

为青年学子搭建平台

    2018年研究会发展常务理事和理事34人,吸收了一批知名律师和高校教授以及财务公司和投资公司的总监。这些浙江省财税法学界青年才俊的加入,使研究会生机盎然。研究会为此专设了青年学子奖,制定了《青年学子奖评审规则》,并在128日表彰了一批青年学子。

    研究会理事通过参加学术研讨会、税法宣传、为公司企业提供财税咨询、税收筹划、鉴证服务等形式,服务浙江省财税法治建设。有10多名理事先后为社会各界主讲了上百场增值税新政、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税收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讲座。

    现在研究会已基本形成了新老两代涉税商务律师专业团体,同时还形成涉税公职律师团队,以税务律师队伍的一体两翼共同推进浙江省税收法治事业的发展。

   “2019年,研究会将继续发挥会长工作机制作用,积极参与地方税收立法及立法咨询活动,努力提升本研究会的整体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吴伟达表示。

 

 

 

 

 

 

 

 

 

关于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结算)作废的公告:因下列票据不慎损毁,特宣告作废。作废票据: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结算),NO000788665(一份五联);NO000788666(一份第三、四联)。特此公告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李战、梁永强、贵州恒博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曹支行与被告贵州恒博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贵阳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战、李争、梁永强金融借款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民初5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贵州恒博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曹支行本金15000000元并支付利息(截至20181016日的利息、罚息共计3822185.6元,20181016日以后的利息、罚息和复利,应按月10.0938‰的标准,按《流动资产借款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贵州恒博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曹支行律师代理费3000元;三、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曹支行对被告贵州恒博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筑房他证南明字第T1529250号他项权证项下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李战、李争、梁永强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曹支行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计算后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6211.75元,公告费200元,由被告贵州恒博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贵阳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战、李争、梁永强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自动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永德:本院受理的(2018)0103民初5761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被告龙永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03民初57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一、被告龙永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191498.19元、利息人民币8611.54元、罚息人民币2795.97元、复利人民币575.69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81122日,20181122日之后的本金罚息以未还本金人民币191498.19元为基数按贷款利率加收50%的罚息利率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复利以未还利息人民币575.69元为基数按罚息利率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其中贷款利率为贷款发放日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75%上浮71.5789%,贷款利率的调整方式为按月浮动,利率调整日为每月与贷款发放日相对应日,没有对应日的,为当月的末日);二、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对登记在被告龙永德名下的牌号为贵AY693N,发动机号为5058E224的宝马牌小型轿车拍卖、变卖等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拍卖、变卖等所得价款不足债权数额部分在由龙永德继续清偿。案件受理费4236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缴,被告在执行本判决时一并将此款给付原告)。本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段忠亮、徐瑞:本院受理的(2018)0103民初5765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被告段忠亮、徐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03民初57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一、被告段忠亮、徐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45870.37元、利息人民币2139.92元、罚息人民币1829.17元、复利人民币196.73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81122日,20181122日之后的本金罚息以未还本金人民币45870.37元为基数按贷款利率加收50%的罚息利率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复利以未还利息人民币2139.92元为基数按罚息利率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其中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月利率8.75‰); 二、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对登记在被告段忠亮名下的牌号为贵G00700,发动机号为LF16BS634062的凯迪拉客牌小型越野客车拍卖、变卖等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拍卖、变卖等所得价款不足债权数额部分在由段忠亮、徐瑞继续清偿。案件受理费4236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缴,被告在执行本判决时一并将此款给付原告)。本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贵阳先明化工有限公司、贵州黔商市西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利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修文利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治康、李有名、李修平:本院受理原告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贵阳先明化工有限公司、贵州黔商市西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利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修文利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治康、李有名、李修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01民初5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贵阳先明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3996695.27元并支付利息、罚息(201893日利息、罚息共计9196854.011元,201893日以后的利息和罚息,应按月利率16.905‰的标准,按《借款展期协议书》约定的计息方式,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贵州黔商市西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利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修文利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治康、李修平、李有名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计算后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9903.2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贵阳先明化工有限公司、贵州黔商市西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利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修文利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治康、李修平、李有名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自动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玉平:本院受理原告冯琴诉被告郭玉平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2730民初1770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恒博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曹支行与被告贵州恒博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贵阳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被告贵州恒博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3376号民事判决书。限被告贵州恒博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浴室:原告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浴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47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杨志刚、周覃、付小洪、班正莲、傅忠海、杨志猛、修文县海博魔芋种植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工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谭勇:本院受理原告韦健诉被告谭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2730民初151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高明书:本院受理原告黄启燕诉你离婚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2730民初16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李海海、严俊: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松诉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0403民初8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邹庭英: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洪诉被告邹庭英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0403民初9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张国富、方芳: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永贵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0403民初8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徐应梅: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四力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徐应梅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11民初4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邹刚刚、李群云: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四力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邹刚刚、李群云,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11民初34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柳勇、柳明东: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四力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柳勇、柳明东,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11民初34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牟兵兵、牟传传: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四力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牟兵兵、牟传传,及第三人汇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11民初48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永立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帅:本院受理原告曾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1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法庭开庭, 逾期将缺席审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傅方权、贵州中海创投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文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0102民初32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傅方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黄文芳归还借款10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被告贵州中海创投担保有限公司应对被告傅方权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傅方权、贵州中海创投担保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傅方权、贵州中海创投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叶必凡、吴友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0102民初32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傅方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叶必凡、吴友琴归还借款21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被告中海创投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傅方权的上述债务中的2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4600元,由原告叶必凡、吴友琴负担200元,由被告傅方权、中海创投担保有限公司负担44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袁平、贵州中海创投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叶必凡、吴友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0102民初32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袁平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叶必凡归还借款2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被告袁平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叶必凡、吴友琴归还借款1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袁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袁平、贵州中海创投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文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0102民初32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袁平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黄文芳归还借款5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被告贵州中海创投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袁平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袁平、贵州中海创投担保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谢酒国:本院受理的原告林传旺与被告谢酒国、贵州智恒兴达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11民初3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欧阳鑫林:本院受理原告郝玉成与被告欧阳鑫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38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2018)0111民初386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刘啟刚:本院受理原告李光兰与被告王芝武,刘啟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54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刘建成:本院受理原告刘立仓与被告刘建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被告刘建成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4330号民事判决书。限被告刘建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罗军、彭丹玲、贵州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可兴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102民初55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刘磊:本院受理原告段本建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0112民初19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马云高:本院受理原告程发勇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423民初14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旅游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贵阳富力王科技有限公司、杨鸣峰、王小霞、彭黔珠、陈立军: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黔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贵阳富力王科技有限公司、杨鸣峰、王小霞、彭黔珠、陈立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26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2018)0111民初264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邹泽江:本院受理原告姚钦来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622民初5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准许原告姚钦来与被告邹泽江离婚;二、共同生育的女儿邹芳、儿子邹荣清由原告姚钦来抚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郑小琴:本院受理原告杨宏林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622民初4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准许原告杨宏林与被告郑小琴离婚;二、共同生育的儿子杨涵、女儿杨璇由原告杨宏林抚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周光蓉、贵州澳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诉你们及许义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0103民初40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孙春华: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瓮安兴城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孙春华、遵义静山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遵义静山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院作出的(2018)黔2702民初86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已上诉至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现特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君创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贵阳险峰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君创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民初6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程永富:本院受理原告李家碧、程永兰、程永英、李家珍诉被告程永富、第三人程永仙、程永莲、李家财共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2702民初20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韦家虎:本院受理原告张国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27民初13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罗会良:本院受理原告孟文燕诉与被告罗会良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2727民初3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万安福:本院受理原告黄良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2727民初13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滕先琴:本院受理原告石榜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2727民初9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石显群:本院受理原告王时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2727民初11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滕先琴:本院受理原告樊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2727民初11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