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法治环境的价值与路径

  全力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是当前北京市西城区工作的重点,也是“疏解整治促提升”行动的点睛之笔。当前,金融业面临着对外开放的新机遇和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同时,也面临着全面防控金融风险的巨大挑战。据此,北京市西城区出台《西城区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 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指出,要在“更高水平全力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在此过程中,以律师、公证为代表的法律服务职能必将大有作为。

 

法律服务的价值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法律服务贯穿金融各个环节。因此,在金融街建设过程中,法律服务可以发挥润滑剂、催化剂、防腐剂、缓冲剂、黏合剂作用。

  一是服务金融创新,可以发挥“润滑剂”作用。一切金融活动的基础是信用,金融危机实质是信用危机。法律服务无论是事前尽职调查为交易主体信用进行背书或风险识别,事中设计交易事项进行全程跟踪风险防范,还是事后债权实现环节,都有利于信用体系的建立和诚信原则的维系,保障金融活动的顺畅运转。在金融法律业务中,律师通过尽职调查出具报告等方式进行信息披露,为投、融双方决策提供专业化分析。企业强制执行公证,作为公证服务金融的主要方式,其事前对合同的审查和快速实现债权的优势契合了金融市场对资金安全和效率的追求。

  二是服务金融创新,发挥“催化剂”作用。在金融高速发展的同时,法律服务职能主动对接,不断创新业务模式,服务金融改革创新的职能优势也越来越突出。在P2P、股权众筹等高风险金融领域中,律师能够为交易主体提供线上线下、投资前到投资后管理的全方位法律服务,为融资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在金融国际化背景下,金融机构如需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公证法律文书必不可少。为适应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公证处可以针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研发互联网金融在线办证系统,上游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下游对接法院执行部门等。

  三是防范金融风险,发挥“防腐剂”作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是当前金融工作的重点。金融风险的防控,不仅要依靠金融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管,还需要法律服务等各方面的全程跟进。就金融街地区律所而言,法律服务的重点已不再是单一的诉讼业务,而是改变为事前的法律风险分析和法律方案策划,事中的方案实施跟踪以及为此所进行的协商、法律文本准备、风险控制,事后固化模式等。比如:德恒律所建立了专业的金融领域案件内部核准制度及风险防控机制,能够高效应对复杂与高风险的金融问题等。公证处能够在相关源头和关键节点上起到预防金融债权纠纷、抑制金融犯罪、防范金融腐败的重要作用,对金融活动和金融秩序的规范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四是处置金融事件,发挥“缓冲剂”作用。近年来,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市场频频“爆雷”,特别是20186月以来,上百家P2P网贷平台逐次出现倒闭、跑路现象,且波及实体经济。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涉众型、群体性、区域性和系统性等特征,风险一旦触发,很容易演变为投资者集中维权、员工集体讨薪等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及金融系统乃至社会稳定。因此,既要防范金融风险,又要高度重视金融事件处置应对工作,法律途径是化解纠纷的有效方式,其可以发挥“缓冲剂”作用。

  五是化解金融纠纷,发挥“黏合剂”作用。金融纠纷的处理离不开法律服务力量的参与。律师提供的诉讼、仲裁代理等法律服务,有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有助于实现案件处理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公证参与法院司法送达和执行调解,办理证据保全、保管、提存公证等职能,有利于提高司法效能、节约司法资源。此外,律师、公证员基于高度专业知识,参与司法机关以及金融行业组织的各类纠纷调解,成为多元化解金融纠纷的重要力量,使得在“案结事了”的同时维系双方和气。

 

可能之路径

 

  服务金融街建设对于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差异化竞争,拓展业务领域,实现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首先是做强金融法律服务力量。更加重视法律服务对于金融的把关价值,在金融监管层面将法律服务作为某些金融活动特别是高风险金融活动的必要环节,鼓励全程跟踪式法律服务在金融领域的运用,扩大金融法律服务的适用范围。加强律师调解和公证调解在金融领域的探索及运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金融法律服务创新,鼓励律师事务所建立金融律师联盟,实现优势互补。

  其次,要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府主导力度,建立与北京金融街合作发展理事会、北京金融街服务局、北京金融街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的工作联动机制,主动对接,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发布相关政策、业务指导性文件等措施,形成长期、有效、联动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法律服务机构积极投入金融法治环境构建,建立需求响应机制,针对金融企业、投资者、用资企业等主体举办法治讲座,普及金融法律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金融法律专家团建设,促进专家团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对话;建立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群体的定期沟通联络机制,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通过举办论坛、研讨会等方式搭建法律服务机构与金融企业的交流平台,促进交流融合。

  再次,要强化执业权利保障。加强法律服务人员尤其是律师调查权的保障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在做好防范工作的前提下,探索引入专业化社会力量或综合信息联网查询等方式解决查询难问题,降低因信息获取片面化或者不及时等问题而导致的执业风险。健全容错机制,在过错认定中要区分是否尽了勤勉尽责义务,不能结果定论一棒子打死。做好法律服务行业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最后,要强化金融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力度。坚持“严管厚爱”方针,不断强化金融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着力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完善公证投诉处理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建立金融监管机构、委托人、司法机关多元参与的评价奖惩机制。健全诚信执业信息公示机制,建立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开通查询渠道,及时公开律师或者公证员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从业者的不良信息。抓实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严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惩戒,构建清朗的法律服务市场环境。

(作者单位:北京市西城区法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