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严把“四关”强化资产管理工作

  本报讯(记者顾娟 通讯员王国峰) 今年来,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以源头监管为抓手,以规范运行为手段,以安全有序、高效使用为目标,认真落实“抓保障、保中心、促发展”资产管理工作方针,从源头、购置、管理、使用四个环节加强资产规范化管理,促使其发挥最大效能,有效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明确责任,把好源头关。该院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明确部门负责人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选配作风踏实、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兼任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护是否正常,确保固定资产数量准确。各具体使用人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确保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和高效使用。

  规范操作,把好购置关。定期组织院内资产清查,准确掌握资产的状况和数量。人员岗位变动或者资产装备调整及时做好清理与交接。按照科学、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对办公办案设备进行更新和购置。

  完善机制,把好管理关。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和车辆管理等系列内部管控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有效机制,确保装备正常有序的配置和使用。该院使用的全部国有资产,实行一个“身份证”、一份登记卡、一张流程图、一套审批表、一个数据库“五个一”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受到了工业园区国资办的肯定。

  分工协作,把好使用关。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办公家具、办公办案设备等固定资产和装备实行定人、定物、定责。综合管理部门把做好固定资产在预算、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环节上的管理工作作为规范化建设重点,纪检监察部门侧重做好资产管理监督检查,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经常对其维护和保养,增强爱护固定资产的责任意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和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