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举办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模式专家论证会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胡峥) 近日,浙江省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研究会和浙江省检察院在浙江绍兴联合举办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模式专家论证会,研究解决实践难题,完善推广机制。

    据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生林介绍,20167月,浙江省检察院在杭州市江干区、宁波市鄞州区、绍兴市越城区等14家检察院开展“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办案模式试点工作,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取得积极成效。

    论证会上,浙江各地检察机关纷纷介绍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模式的经验,如强制报告制度的杭州检察实践、“一站式”检警一体化办案机制的江干探索、义乌全面构建“一站式”询问报案告知制度、温州市瓯海区建立发案告知机制、乐清市的重大疑难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取证方法、江山市的多维度介入引导侦查、嘉善县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有效取证及保护、湖州市吴兴区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证据的审查方法等等。与者会还围绕“浙江省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规程”进行充分交流。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宋英辉教授认为,浙江省检察机关始终秉持少年司法理念,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模式方面的相关探索已形成基本体系与框架。目前,浙江省未成年人工作逐步专业化,主要体现在办案理念、场所、取证、证据运用等方面。同时,未成年人工作呈现出保护性、预防性、主动性等特点。宋英辉教授期待通过浙江省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工作的司法实践,为国家立法提供经验样本。

    黄生林表示,这是浙江省检察院、省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研究会首次以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基层实践探索与全省性制度创新为主题开展的一次高规格主题研讨与深度学术交流活动,对于推动浙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紧密融合、创新发展,推动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成熟完善、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黄生林就下一阶段全省检察机关如何巩固和深化论证会的成果提出三点要求:认真听取意见,优化完善制度;积累实践经验,建立类案指引;推动顶层设计,完善国家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