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司法机关大检察官和大法官首次同时出庭履职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12月1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敬大力出席一起故意杀人案的二审法庭,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二级大法官寇昉担任审判长。这是北京市司法机关首次由大检察官和大法官同时出庭履行检察、审判职责。
据了解,敬大力出席的上述故意杀人案二审案件,在审查阶段,北京市检察院搭建了由敬大力、1名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的“协同办案组”,敬大力担任主办检察官,主要承担本案出庭职责、发表出庭意见、决定庭审中相关事项、审查判决裁定等工作。
在审阅卷宗过程中,敬大力认真细致审阅全部案卷,对相关证据瑕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了案件质量;组织办案组提讯上诉人,认真听取上诉理由;带领办案组梳理证据分析案情,对一审判决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定罪量刑以及庭审程序进行审查,尤其在全案同时存在从重、从轻情节的情况下,综合分析研判,化解分歧达成共识,确定了出庭意见。
出庭前,敬大力与办案组共同拟定认罪与不认罪两份出庭预案,针对上诉人情况,研定了减少刺激、平和引导、确保庭审顺利的讯问原则;就在案视频证据播放、必要的多媒体演示,与法院沟通对接,以备庭审要求出示证据,确保指控效果;根据上诉人情况,决定提请法庭通知相关鉴定人出庭证明其刑事责任能力。
庭审中,敬大力以主办检察官身份,带领办案组依法履行出庭职责。在法庭调查阶段,讯问简洁平和,上诉人供述稳定;提请法庭经同意后通知鉴定人到庭,通过当面质询,充分证明了上诉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对辩护人提出的质证意见,及时进行了回应。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了出庭意见,辅以电子幻灯片,对多项辩护意见结合全案证据一一回应。
最后,敬大力还从家庭、亲情的角度出发,结合上诉人自身成长经历,对其开展了法庭教育。上诉人当庭落泪,认罪悔罪,对检察员发表的意见以及对自己的教育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