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工作完成

  本报讯(记者徐秋颖) 日前,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湖南省出具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验收意见。记者从民政部获悉,至此,全国除港、澳、台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名普查成果全部通过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面审核和入库验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据悉,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自20147月开始,历经4年多时间,在各级地名普查机构精心组织和广大地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地名普查取得丰硕成果。全国共采集地名约1322万条、地名标志约74万个,修测标绘标准地名图2.4万多幅,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各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据记者了解,下一步,各地将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继续做好普查成果完善和转化利用工作,更好地发挥地名普查成果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