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检察官的为民情怀——追忆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光明

   “我深深热爱着检察事业,也深深热爱无数检察人身后支撑我们奋斗着的老百姓,想着他们,我身上就有不竭的动力。”赵光明在他生前的笔录中写道。

  

  20171026日凌晨3时许,贵州省黎平县德凤街道兰花园社区一居民木房突发火灾,起火地点位于老棚户区中央地带,房屋多为木质结构,且消防道路不畅,消防设施不全,情况万分危急。居住隔壁的赵光明从自家三楼卫生间接水,往隔壁火场倾倒,以期压住火势,为消防部门专业救援赢取时间。与时间赛跑,与火神对抗,年仅54岁的检察官赵光明终因火势凶猛而不慎从三楼坠地造成重伤,经抢救无效牺牲。

  赵光明,中共党员,1964年出生,1985年参加工作,生前系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员额制检察官。被贵州省检察院追记个人“二等功”,黎平县人民政府追授赵光明“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等荣誉称号。赵光明从事检察工作30,用忠诚谱写了一名基层检察干警的党员本色。

危难时刻挺身而出

  2001年初冬的黎平,天气异常凛冽,赵光明根据组织安排到雷洞乡任职。翌日清晨,他坐汽车进城办事,这里地处偏僻,山脉连亘,交通不便,由于风雪交加,道路泥泞,路途中班车行至拐弯处侧翻,险些滚下数百米深的陡坡,幸好当时路边的一根通信电缆钢绳支撑。

  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由于车辆巨大的惯性和冲击力,乘客们集体向前趔趄,大家惊呼大叫,场面混乱不堪,在这危急时刻,赵光明立刻站了出来,他没有像车上其他人那样慌乱,而是极力劝大家冷静,并组织车内人员自救。

  他先稳定驾驶员的情绪,并让驾驶员死死抓紧方向盘,然后让乘客一个一个有序下车。最终,乘客都脱离危险,车辆依然保持平衡。

  当所有乘客下车后,赵光明缓慢移动到车门口时,突然听到一声痛苦的呻吟,他回头一看,原来车子后面的座位压着一个身受重伤的小孩,此时车辆已没有任何平衡点,开始摇摇欲坠,随时有坠入深渊的可能。

  此时,他没有丝毫犹豫,马上回头,小心翼翼地移到小孩身边,将孩子缓慢抱出来,当赵光明抱着孩子从车上安全下来,乘客们紧紧抱住了他,感动地号啕大哭。

  后来,大家极力推荐他作为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并上报给有关单位,但他却婉言推辞。他说,危难时刻挺身而出,是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做的。

爱民情怀永留人间

  2008年,黎平县遭遇了一场60年不遇的冰雪凝冻灾害,赵光明率领全院干警全力以赴投入与雪凝灾害的斗争中。

  灾害发生时临近春节,为了让老百姓过一个平安和谐的春节,他带领全院30名除冰排险队员进入全县最热闹的开泰路。面对熙熙攘攘的行人和不时飞落的冰块,为防止坠冰伤人,他将队员分成两组,一组组成人墙,引导行人避开危险地段绕道行走,另一组用长杆将街道上空电线上的冰块强行敲掉。

  此时,经连日积雪,棚架已不堪重负开始弯曲变形,其中一根横梁已经折断,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他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紧急疏散人群,清除屋顶瓦面积冰。在他的带领下,全体队员历经6个多小时,终将数千平方米数十吨重的屋顶瓦面积冰全部铲除落地。

  在停电停水的1个多月时间里,他带头坚守岗位,坚持工作。他说“水、电、交通可以断,但是工作不能断”。

  如今,每当黎平县人民欢度春节的时候,都难以忘记10年前那场冰雪灾害来临时,赵光明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在寒风雪雨中,用血肉之躯为人民群众筑起了一道道平安防线,让黎平群众过上了温暖幸福的春节。

念照亮法治路

  2007,赵光明调任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他承诺要做好三件事:提升队伍形象、提炼队伍素质、提高群众满意度。

  自参加工作以来,赵光明独自或参与办理460多起刑事案件,无一冤假错案。任职副检察长后,他依然坚持办案,办理了一批在黔东南州影响重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诉讼案件,有力保护了老百姓的权益。

  2017年,赵光明分管的公益诉讼在依法履职中发现,黎平县人防办没有依法履行职责。对此,黎平县检察院对黎平县人防办不依法履行职责提起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督促人防办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00余万元。

  该案件的办理,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该案件获评贵州省检察院12起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一。

  20171025,赵光明像往常一样忙碌着。白天,赵光明作为分管领导对第二天的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晚上,与黎平县司法局对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就下一步工作开展交换意见,然而几个小时后,他却悄然离去,永远离开了他所热爱的检察事业。

  “我深深热爱着检察事业,也深深热爱无数检察人身后支撑我们奋斗着的老百姓,想着他们,我身上就有不竭的动力。”赵光明在他生前的笔录中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