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示范基地缘何“变身”房地产项目》追踪
榆林相关部门回复:不存在问题
本报讯(记者单永昌 姬旭波) 2015年12月20日,本报以《农业示范基地缘何“变身”房地产项目》为题,对陕西省榆林绿源科技养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绿源公司)借修“绿源农业示范基地”之名,实则修建“居民住宅楼”的涉嫌违规违法问题进行了报道。如今三年过去,该公司所涉问题处理得怎样?记者近日进行了回访。
今年7月15日,记者曾以购房为由,多次来到事发地——榆林市榆阳区崇文路办事处寨城社区后葡萄园,并从小区住户得知,他们的住房均是以合同约定形式、24-34万元不等的价格从绿源公司和政府少数公职人员手中购买。整个小区除绿源公司几间自用外,其余大部分已售完,与此相邻的小区一层建房也已全部出租完。
7月17日,经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测绘队再次现场测绘确认,榆阳区崇文路办事处寨城社区后葡萄园,现建三排六栋楼的小区建设用地单位为榆林绿源养殖开发有限公司,占地面积926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用;与此相邻现建单排一层楼的小区用地单位为榆林市直机关工委,占地面积824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用地。
早在2014年3月3日,榆林市规划局给绿源公司颁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证载明:有效期为6个月,临时建筑有效期为两年,使用期满或使用期间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应自行无偿拆除。另据2010年8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城镇规划区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办法》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申请时,对改变土地用途的,不得批准。禁止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显然,上述两建设单位在临建规划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且改变了土地用途,且在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未进行立项备案的前提下便获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有涉违法行政许可、违章建筑、违法交易之嫌。
不久前,记者将上述情况反映至榆林市委、市政府。9月25日,榆林市委宣传部回复记者的函件却称“不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