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二中院调研涉家庭暴力案件

因实施家庭暴力被判令赔偿的标的额呈上升趋势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为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发挥典型案件示范警示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北京市二中院对近3年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结合审判实践提出相关建议。

  调研发现,在涉家庭暴力的案件中,关于家庭暴力的诉讼主张被认定的比例呈上涨趋势。而且呈现出家庭暴力受害方包括配偶和其他家庭成员、涉及多种案件类型、实施家庭暴力一方通常伴有其他婚姻过错、因家暴被认定而判令赔偿的标的额呈上升趋势等特点。

  据介绍,在近年来的案件中,因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被法院认定而依法判令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从标的额来看,数额普遍较前几件有所增长,从最初的一两千元,到5000元,现在万元以上的比例增大,从一两万至数万元不等。平均赔偿额增长幅度达30%至50%以上。

  报告分析称,大量涉家庭暴力民事纠纷案件背后都会牵引出较为复杂的多个原因。其中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法律意识过于淡薄、破窗效应为其主要原因。

  据介绍,目前我国关于家庭暴力的立法仅仅局限于婚姻家庭法律中,且对于保护措施的执行和矫正惩戒等后续措施的实施均未予以具体规定,特别是对于施暴对象的干预措施、惩罚方式、婚内赔偿等内容在法律条文规定中没有详细规制,震慑意义尚显不足。虽然各地相继出台了针对反家暴法的实施办法,但是在案件审理中,由于种种原因,告诫令的作出、人身保护令的执行等均有法律层面需要审慎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和发达国家相比,干预手段的种类较为单一,对受害者提供的帮助也不够全面深入。

  针对这些案件,北京市二中院提出了依法治暴、以法制暴;依法维权,以证制暴;依德治家,以教制暴;依规矫治,以爱制暴等相应的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