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周江希:因你擅自离职一个月,并收取公司货款不上交,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经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现公告并声明周江希已不再是我公司员工。今后,周江希任何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与我公司无关。若其行为损害到公司利益,我公司将按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利。并保留追究周江希侵犯本公司财产权利。特此公告!
贵州湘君伟业有限公司
遵义县喜园养生食品有限公司、贵州黔北记忆旅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华永通商贸有限公司、遵义市实心人食品有限公司、潘新培、张浩然、潘俊峰、张红卫、黄朝碧、顾小敏: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诉被告遵义县喜园养生食品有限公司、贵州黔北记忆旅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华永通商贸有限公司、遵义市实心人食品有限公司、潘新培、张浩然、潘俊峰、张红卫、黄朝碧、顾小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民初1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遵义县喜园养生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本金24800000元并支付利息(截至2018年1月21日的利息1123026.79元、罚息8035416.67,2018年1月21日以后的罚息应以欠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17.4%的标准支付至实际偿清之日止。);二、被告遵义县喜园养生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违约金1250000元;三、被告遵义县喜园养生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律师费用710884.46元;四、 被告贵州黔北记忆旅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华永通商贸有限公司、遵义市实心人食品有限公司、潘新培、张浩然、潘俊峰、张红卫、黄朝碧、顾小敏对本判决第一、二、三项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在本判决第一、二、三项确定的款项范围内,对被告遵义县喜园养生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遵县他项(2013)第014号他项权证项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六、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在本判决第一、二、三项确定的款项范围内,对贵州黔北记忆旅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华永通商贸有限公司、张浩然分别持有的遵义县喜园养生食品有限公司股权出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计算后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1396.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遵义县喜园养生食品有限公司、贵州黔北记忆旅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华永通商贸有限公司、遵义市实心人食品有限公司、潘新培、张浩然、潘俊峰、张红卫、黄朝碧、顾小敏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自动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胡秋云: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熏酒有限公司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2月13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贵州亿达远贸易有限公司、贵州信尔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林波、朱代琴、林奇志、骆浩、林阳、邱树华、安金荣、刘桂香、王军:本院审理原告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亿达远贸易有限公司、贵州信尔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林波、朱代琴、林奇志、骆浩、林阳、邱树华、安金荣、刘桂香、王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黔01民初566号,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顺祥建筑工程装饰有限公司、杨孝敏、唐洪二:本院受理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12民初15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贵州晟通钢铁有限公司、贵州星耀源商贸有限公司、贵州茂新源物资有限公司、贵州聚宝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王进、刘晓佳、罗毅、刘香红、陈开元、莫文佳、陈金、左志会: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黔0112民初12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贵州星耀源贸易有限公司、贵州茂新源物资有限公司、贵州晟通钢铁有限公司、贵州聚宝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王进、刘晓佳、罗毅、刘香红、陈开元、莫文佳、陈金、左志会: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黔0112民初12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郭雨情、金友良: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2民初9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贵州盛舞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贵州吉祥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贵州融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贵州龙里大草原景区草原旅游有限公司、贵州金兆贸易有限公司、刘芳、代世松、葛勇、班晓梅、李嘉欣: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黔0112民初9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周继红、强西元:本院受理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黔0112民初15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王燕(身份证号码:520111196512273322):、周大强(身份证号码:520103196307214016):本院受理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黔0112民初882号民事判决书。因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2执76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贵州尊晟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信尔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白峥宇、徐忠沅、周嵬、王蓓、邱树华、安金荣、刘桂香、王军: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黔0112民初13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鲁波、杨开春:原告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鲁波、杨开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2民初979号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鲁波、杨开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76160.92元,并支付利罚息及复利8727.57元(利罚息及复利暂计算至2018年2月23日,之后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至全部本金偿清为止);二、被告鲁波、杨开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1100元。限你们自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少年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贵州摩绫贸易有限公司、贵州融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贵州金兆贸易有限公司、孙波、罗阳、刘燕、李嘉欣、杨维夫、班晓梅: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根据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及住址,本院向你们送达判决书未果,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8)黔0112民初10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杨娜: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叶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2民初16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杨杰: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诉你与贵州玉苍商贸有限公司、许列奕、曾维柏、杨小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03民初32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贵州玉苍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人民币488880.24元、利息和违约金共计498660.66元(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1月21日,之后的利息以未还垫款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贵州玉苍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代理费人民币229258元;三、被告许列奕、杨杰、曾维柏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对被告曾维柏、杨小连名下位于黎平县德凤镇五开北路“大地家园”(房权证黎平县字第201100714号)及位于黎平县德凤镇五开北路“大地家园”(房权证黎平县字第201100708号)两套房屋有权以该房产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在上述债权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五、驳回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其余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冉师江、尹建国:本院受理原告李云舟与被告田永禄、王本德及第三人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8)黔0112民初14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胡永贵、王小梅:本院受理的原告梁桂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403民初11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贺云跃: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诉你不当得利纠纷【(2018)黔2601民初4800号】一案,现依法向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程序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三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常丽明:本院受理原告朱勇与被告常丽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被告常丽明送达本院(2018)黔0111民初4484号民事判决书。限被告常丽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强:本院受理原告许文祥与被告王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1民初50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魏海忠:本院受理原告曹遵付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阳柏锐泰科技有限公司、袁平、孙滔、韦晓、刘燕、唐燕山、孙川、贵州寿钢阳光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102民初41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贵州金裕民贸易有限公司、贵州金昆仑贸易有限公司、李陆芝、曹阜强、张仓科、夏开婵、李宏博: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102民初57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云岩天从鞋业、蔡惠珍、贵阳观山湖微笑猫鞋店、洪振依、苏天从、黄桂梅、黄清平、陈玉英、黄小兰: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102民初5704、57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徐兆勇:本院受理原告石泽涣与被告徐兆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2730民初202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班光啟: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与被告班光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贵阳市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领取(2018)黔0111民初519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段银全:本院受理的原告许定朝、孙伟文与被告段银全租赁合同纠纷两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11民初3531号民事判决书及(2018)黔0111民初3534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玉林:本院受理原告徐家号诉被告王玉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11民初3655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石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湖南金木土工程有限公司、湖南金木土地建设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顾国云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荫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冯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你(2018)黔0102民初12286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佳安惠:本院受理的原告黄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403民初8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杨冲:本院原告张玲与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03民初48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张玲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张玲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陈廷鸽:本院受理原告平塘县继梅建材店诉与被告陈廷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27民初15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郭斌:本院受理原告吕红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后第三日14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贵州安顺市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天下画仓十字绣有限公司、安顺汇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袁野、夏国全、袁梅、周幸、袁征福、郭晓青、潘世飞、周建立:本院受理原告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423民初10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陈德林:关于冯桥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26日作出(2018)黔0423民初948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冯桥忠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冯桥忠的上诉状及二审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金炳友:本院受理原告张流飞与被告金炳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27民初6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李万桃:本院受理原告田仁贵与被告李万桃同居关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27民初3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石道泽、王仲香: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石道泽、王仲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27民初9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