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法学界探讨“海外利益保护法律问题”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11月3日,浙江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和国际法学研究会联合在杭州举办研讨会,探讨“海外利益保护法律问题”。
研讨会上,浙江省海外利益保护机构负责人介绍了浙江省海外利益保护有关情况,指出近30年来,海外华侨数量逐年增加,形成一股新生力量,依法维护海外华侨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翁里认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海外华侨最根本的权益,可以由国内侨务部门或者授权中国驻外使领馆来确认华侨的选民身份,华侨需身份证或护照来证明自己的选民资格。设立华侨选民自愿登记制度,建立选民登记信息管理系统,集选民登记、选民资格审查和统计分析等相关功能于一体。鉴于华侨身份是推荐选举海外华侨人大代表或政协代表的基础,建议可由国务院侨务部门(或派驻)中国驻外使领馆的“政治参赞”履行华侨身份的确认工作。为维护并落实海外华侨选举权利,可按华侨所住国比例设立海外选区。采取现场选举、通讯选举、网络选举等方式进行投票选举。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杰教授认为,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海外华侨最迫切需求的政治利益是什么?是实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是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还要考虑其与所在国的关系问题,以免给华侨造成不利影响。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伟峰指出,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中资企业海外并购应注意避免法律风险、非商业性风险、决策风险和财务与融资风险以及整合风险。建议增强政府监管、规划、协调功能,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政策保障。将海外并购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做到决策要慢、执行要快。要深入调研和掌握东道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法律风险。要重视政治风险,提高应对各种非商业性风险的能力。还要开拓国际化融资渠道,强化公共服务与保障,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重视海外并购后的整合。
大成律师事务所涉外律师高阳强调,不能以国内的思维方式考虑处理境外问题。要注重培养从事跨国并购的专业人才。特别是熟习跨国并购的涉外律师和胜任被并购企业管理经营的人才。要加强对跨国并购操作层面的研究,认真总结海外并购成功经验。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汪江连认为,应探索国企市场化改制,使其跨国公司化、多元化;国有企业加强与东道主进行市场地位的谈判;将国际商事规则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与建设之中;并就如何建立风险转移机制、国际层面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等具体问题,提出对策。
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武鹰以及来自浙江省内院校和公安、检察、国家安全、律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论文作者参加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