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造“和谐坪山” 化解矛盾纠纷——深圳市坪山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系列报道之三
“首席调解员”潘名汉是坪山区乃至深圳市响当当的名片。潘名汉所在的六联社区位于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区域,下辖8个居委会,辖区内6万多人口,有各类企业148家。由于社会处于转型时期,社区的各种利益冲突和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历史征地补偿、城市更新、房屋拆迁、物业权益、企业劳资等纠纷显现。
在多年的调解实践中,社区“首席调解员”潘名汉探索创新出了一套新方法——“四个一”调解模式,即:“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第一调解、第一回访”调解方法。“第一时间”即:社区领导在“第一时间”获得社区各类矛盾、纠纷信息;“第一现场”即:积极组织调解员直接到企业、小区、居民家中,进行“第一现场”调解;“第一调解”即:安排相关专业的调解员,作为“第一调解”参与主导调解;“第一回访”即:矛盾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履行相关条款义务后,调解员实施“第一时间回访”,跟进督促协议的履行。潘名汉把“四个一”调解模式提升为“阳光调解”,他把他的“理、情、法”调解“三字经”融入“阳光调解”,用“阳光”的明朗彰显“理”,用“阳光”的神圣昭示“法”,更用“阳光”的温暖承载“情”,洒向社区的一片片土地,洒向社区人们那一颗颗渴盼“阳光”的心灵……10年来,调解矛盾纠纷380多宗,调解成功率98%以上。经他调解的矛盾纠纷没有一宗因调解不当而矛盾激化,没有一宗事主事后反悔,没有一宗民事转刑事。他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殷殷之情化“干戈”、拳拳之心解“疑难”的潘名汉在2017年8月被国家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四个一”调解模式+
“阳光调解室”
“四个一”阳光调解模式所产生的显著成效,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极大兴趣和密切关注。2012年,深圳市司法局领导在该社区检查调解工作时指出:这套做法值得全市推广借鉴;2014年,在全国流动党员示范班开班仪式上,潘名汉等模范社区调解员受到中组部领导的点名表扬;2016年,受到中国社区治理专家陈伟东教授的点评: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2016年,阳光调解室被深圳市列为社会建设创新项目之一,2017年列为坪山区社会治理创新项目。
在不断探索、创新和推行“四个一”调解模式的基础上,六联社区建立“阳光调解室”,旨在营造一种阳光职业,阳光调解方法,调理当事人的阳光心态,以阳光情景的方式来促进矛盾纠纷双方解开心结,化解矛盾,实现社区、小区、企业的人的和谐,最终实现社会的平安稳定。该社区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阳光调解室”,在8个居民小组、5个“两新”党组织企业,设立14个“阳光调解”小组(窗口),组建“阳光调解”调解员+义工+社区队伍,形成“阳光调解”联调机制,社区成功化解了错综复杂的数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彰显“四个一”调解模式的可行性,也有效地提升了社区的调解能力,使社区始终保持有矛盾纠纷及时、快速、全力化解,绝不把矛盾纠纷上交。
六联社区还积极推行“三调”机制:一是推行首席调解员“首调制”,是做好社区调解的重要基础。社区十分重视调解工作,由于社区大,外来人口多,“麻烦事”也多,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社区敢于突破,推行首席调解员“首调制”。自行向社会招聘了一名综合能力较强的首席调解员,首席调解员的工资待遇仅次于班子成员,在社区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推行社区班子成员“包调制”,是做好社区调解的关键前提。社区坚持领导包案调解“长效机制”。当出现重要信访问题和重大调解事件时,社区班子在例会上“议案”,由班子主要领导或按成员分管的挂点企业、居委会,做到主动担责,与调解员共同分析调解案情,并亲自参与、亲自协调和亲自化解,调解个案比例达到25%以上,成为社区调解的“主力”和“高手”。三是推行与司法等部门“联调制”,是做好社区调解的有效举措。社区与坚持司法部门互动对接的调解格局,充分利用“法律进社区”“法官进社区”的有效社会服务资源,注重与司法所、综治办、劳动站、法庭联络联动,探寻调解思路和方法,与驻社区律师事务所“联手”,合力为社区居民、企业劳务工提供法律咨询、情景调解和维权工作。采取社区与居委会、企业和律师、法官互动联调的“新机制”,既便民又高效地调解和处理社区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
卓有成效的社区调解工作,有效推动了社区平安文明建设,使六联社区这些年来发生了新变化,实现社区快速发展与和谐,成为深圳市响亮的“明星社区”,先后赢得了众多的殊荣:广东省“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社区”、广东省“宜居社区”;深圳市“六好平安和谐社区”、深圳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圳市“人民调解先进集体”、深圳市“宜居社区”、深圳市“十佳爱心社区”、深圳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示范点”;全国“普法依法治村联系点”……
整合区级层面资源
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在社区“阳光调解室”取得良好成效的同时,深圳市坪山区还致力于区级层面整合资源,汇聚智慧,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传播和谐劳动正能量,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2013年成立的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由劳动法专家教授、公益律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员持证人员、热心公益人士等自发自愿组成,主要从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和调解等相关工作,包括普法宣传、用工风险体检、讲座培训、庭审观摩、调查研究、纠纷调解等各类活动。该促进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缓冲层、润滑剂、减压阀、连心桥”作用,做政府看得更远的“眼”、听得更远的“耳”、伸得更远的“手”。该促进会将在工作中收集了解到的疑难纠纷隐患、群体性纠纷隐患等及时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协助政府及时有效发现和应对危机事件。
近年来,该促进会协助政府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培训8期,开展和谐劳动大讲堂系列、劳动仲裁庭审观摩系列活动、调解员培训专场系列等各类培训讲座沙龙40余场。2016年,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成功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7年,促进会“社会组织参与劳动争议调解项目”成功入选“粤治—治理现代化”2016—2017年政府治理创新优秀案例,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选为全国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
两年来,深圳市坪山区始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的“第一道防线”,把人民调解工作始终是社会治理新格局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来抓,让调解成为社区稳定的“助推器”,成为社会和谐的“金钥匙”,成为居民维权的“引路灯”。该区以人民调解员潘名汉为标杆,以坪山街道办六联社区为试点,以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为抓手,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文明和谐宜居社区”这一主题,创新“四一”模式、推行“三调”机制、形成“二大”定律、推进“一个”目标,提升调解级力、提升调解思路、提升调解格局、提升调解成效。
目前,全区共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96个,培育、发展、壮大了“潘名汉群体”。区、街道、社区、重点企业、专业性行业性调委调解组织齐头并进,初步形成了相互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格局,培养和发展400余位专职和兼职调解员。今年前三季度,全区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2608起,调解成功2413件,成功率达93%,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促进了坪山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