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引领网络法治文化建设
党的十八大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勾勒出了国家的价值内核、社会的共同理想、亿万国民的精神家园,是多元化社会中凝聚共识的“最大公约数”。文化是一种人文环境、社会氛围,法治文化是法治的基础。“依法治网”作为当前法治中国建设最大短板,亟待法治文化建设做支撑。网络社会如同现实社会一样,只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法治文化建设,才能有利于法的精神和法治理念融入网络虚拟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德治与网络法治文化建设的法治相契合,实现“德法文化”营造网络虚拟社会青山绿水。笔者立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来阐释如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法治文化建设。
国家应以主旋律来引领
网络法治文化建设方向
网络法治文化建设要有一个价值取向和奋斗目标,国家应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主旋律来引领网络法治文化建设方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目标,也是从国家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网络法治文化建设,只有置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主旋律和主流价值观范围内,其建设才不会偏离社会主义正确方向。
网络法治文化建设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主旋律方向下进行,不是一句空话和套话,而是需要实际行动和相关制度来引领。具体来说,其一,进行网络法治文化建设最高层面活动——互联网立法。互联网立法,实质上是对网络虚拟社会公民的言行举止进行法律规范和约束,针对互联网立法,应坚持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立法导向,对有违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言论和行为,应实现标准认定和法律解释的双向清晰,推动网络虚拟社会从无序式向规范化转变。当然,网络立法有其特殊性,应在调研网民心理、总结规律和科学论证基础上,逐步从制定标准到出台法律,并实现法律随时代不断完善。其二,进行网络法治文化建设最基础层面活动——互联网专项行动。通过在“虚拟社会”专项行动,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扫除不良现象同时,也推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成为网络社会主旋律。其三,进行网络法治文化建设最核心层面活动——互联网制度完善。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
总之,仅仅依靠国家立法、专项行动和相关制度来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如若没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主旋律贯穿于法治活动中,网络法治文化建设就失去了方向和灵魂,也就难以真正实现网络虚拟社会的长治久安。
社会应以正能量来推动
网络法治文化建设实践
网络法治文化建设需要社会多方力量来实现,也需要整个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正能量来推动。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凝练。网络法治文化建设与其说是一个文化建设工程,不如说是一个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凝聚网络社会正能量工程,只有坚持以自由、平等、公平、法治正能量来推动网络法治文化建设,才能保证网络社会风清气正。
网络法治文化建设在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正能量中进行实践,不是一时口号和宣传,而是需要多元主体和具体措施来推动。具体来说,其一,就政府来说,要提升依法办事和治理水平。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延伸,让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正能量进入虚拟社会,亟待以现实社会行为榜样助推网络社会法治文化建设,例如政府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时,从预判到善后,从处理到公布,都要在坚持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上进行,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借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即时通信工具与网络公民进行互动和交流,也可通过网络意见领袖、新老媒体合作等,把现实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文化影响引领到网络社会。其二,对网络媒体而言,要自觉参与和主动推动。网络法治文化建设具有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等特点,仅仅依靠政府部门还不行,更要依赖网络媒体自身。同时,网络媒体协会和自治组织等,也要充分发挥组织和监督作用,以“软约束”来督促网络媒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府也建立健全监督和奖惩体系,以“硬约束”来激励网络媒体在网络法治文化建设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三,针对网民,要自觉自律和维护网络生态。
培育新型网络公民参与
网络法治文化建设
网络法治文化建设离不开公民参与,也需要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观来引导网络公民参与网络法治文化建设。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凝练。网络法治文化建设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公民(准确说是网络公民),其最终结果表现在公民在网络社会中言行举止。这就意味着网络法治文化建设,既要坚持为网络公民服务价值取向和目标指向,也要发挥网络公民积极性和主动性。网络社会极具虚拟性特征,使网络公民言行容易从自我感受出发,以自我为中心,从而淡化对人生理想和人生价值思考和追求,导致网络社会偏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取向。网络法治文化建设在本质上是一项教育人、改造人、建新人的社会育人工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法治文化建设,就是为了培育一个个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中国网络公民,从而构建和谐有序的网络虚拟社会。
网络法治文化建设在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观中逐步践行,不是一种策略和手段,而是需要充实内容和具体形式来进行。具体来说,其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来武装网络公民头脑,引导其树立正确三观。其二,以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励广大网络公民,增强网络社会公民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其三,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网络公民道德修养,使“八荣八耻”成为网络社会行动指南。总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法治文化建设来教育人、培育人、建设新型网络公民,实现网络公民在虚拟社会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观固化,网络法治文化建设也就达到了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