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肖洋: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贵州鑫福瑞达物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102民初58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肖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垫付款本金24914.5元。二、被告肖洋于上项同时支付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利息(以28914.5元为基数,从2017223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垫付款本金24914.5元付清时止)。三、被告贵州鑫福瑞达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536元,减半收取268元,由被告肖洋、贵州鑫福瑞达物流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已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王继勇: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贵州鑫福瑞达物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102民初58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继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垫付款本金20999.9元。二、被告王继勇于上项同时支付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利息(以20999.9元为基数,从2017327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垫付款本金20999.9元付清时止)。三、被告贵州鑫福瑞达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404元,减半收取202元,由被告王继勇、贵州鑫福瑞达物流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已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王继东: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贵州鑫福瑞达物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102民初58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继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垫付款本金20998.3元。二、被告王继东于上项同时支付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利息(以20998.3元为基数,从2017323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垫付款本金20998.3元付清时止)。三、被告贵州鑫福瑞达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422元,减半收取211元,由被告王继东、贵州鑫福瑞达物流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已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贵州方元服饰有限公司、王谦盛、王胜益、田应秀: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0103民初4233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贵州方元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支付代偿款人民币1874074.71元,利息以1874074.71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7122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贵州方元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131185元;三、被告王谦盛、王胜益、田应秀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在上述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蔡平原:本院已受理原告贵阳大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蔡平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0111民初608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张玉红:本院已受理原告贵阳大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玉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0111民初609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但凡荣、付楚云:本院受理原告贵州货车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但凡荣、付楚云及第三人武汉市山恩运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27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阳市宇洁洗涤有限责任公司、李姑娘、郎学凤:原告江苏海安县海穂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贵阳市宇洁洗涤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鸿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姑娘、郎学凤、颜绍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0111民初6214],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会议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宝艾新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广发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胡新、周涛:原告江苏海安县海穗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宝艾新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广发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胡新及周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0111民初6219],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会议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吴海兵:原告南通盛昌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及贵州鸿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颜绍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0111民初624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会议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孙政江: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四力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孙政江、第三人汇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11民初32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海兵: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四力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海兵、马丽琴、第三人汇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11民初15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莉: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四力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李莉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11民初27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思林、贵州融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12民初1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杨岚、贵州融驰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诉被告杨岚、贵州融驰装饰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49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侯雨汝、郭沛文:本院受理原告贵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顺佳物流有限公司、贵州广道达物流有限公司、侯雨汝、郭沛文、郁永法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原孟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刘红、帅士敏:本院受理原告王先志诉被告你二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原孟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建伟、陈波、石桥、毛少杰、任峰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0103民初819号、1694号、1695号、16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蒲清泉: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志宏诉被告周琴华、蒲清泉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2018)黔0111民初347号以及周琴华的上诉状副本。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同时自本公告发岀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杨绍春: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后第三日14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刘丰源:本院受理原告陈和贵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81民初14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刘丰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和贵借款28500元;二、驳回原告陈和贵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刘丰源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汪用刚、徐登红:本院受理原告郭兴忠诉被告贵州荣盛达实业有限公司、贵阳鸿通运输开发有限公司购物中心及你提供劳务受害者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向你公告送达(2017)0102民初3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汪用刚、徐登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鉴定费等费用共计39815元给原告郭兴忠。二、被告贵州荣盛达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赔偿金额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郭兴忠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王波:本院受理原告陈中秋与被告王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30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陈登松: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12民初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刘良杰: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12民初1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王永祥: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忠莲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02民初8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吴建春(住四川省营山县济川镇黄桷杜区):本院受理原告王开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327民初19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法院

遵义建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凯瑜钢铁有限公司、吴治丽、吴治黔、杨建:本院受理上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与被上诉人遵义建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凯瑜钢铁有限公司、吴治丽、吴治黔、杨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黔民终545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德丰桃园酒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鸿安担保有限公司、吴子波、陈忠:本院审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与被告贵州德丰桃园酒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鸿安担保有限公司、吴子波、陈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1民初66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士钦、瞿应江、瞿光磊、杨勇、余德富: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五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0103民初1311187518761877号民事判决书。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福建省五鑫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罗生前诉被告福建省五鑫投资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张正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福建省五鑫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刘光伟诉被告福建省五鑫投资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张正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福建省五鑫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漆远群诉被告福建省五鑫投资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张正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剑峰:本院受理的原告梁雪晴诉被告王剑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3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武汉市新洲特种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廖杰均诉被告武汉市新洲特种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11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周志荣,郑祖红:本院受理原告周旭,龚道珏与被告周志荣,郑祖红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27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兴福、柳巧云:本院受理原告张琦、施佩妍诉你二人及望志刚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一案,原告申请对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世家122-1-2房屋的装修价值损失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告知评估事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办理委托评估相关手续。逾期本院将依法进行评估。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张文奇:本院受理的原告罗放诉被告张文奇、肖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5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禹锟、杨永萍:本院受理原告刘佰成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王禹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归还原告刘佰成借款本金人民币80万元及相应利息544000元(利息暂计至201881日,之后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刘佰成其余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张仕强:本院受理原告赵英诉被告张仕强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11民初4201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石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孙辉、韦和梅、赵克华、张才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平坝支行与孙辉、韦和梅、赵克华、张才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张才周、黄国美、赵克华、孙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平坝支行与张才周、黄国美、赵克华、孙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赵克华、王中翠、张才周、孙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平坝支行与赵克华、王中翠、张才周、孙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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