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治浙江论坛在诸暨市举办
总结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冯珊 陈羽) 10月31日,浙江省法学会在“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浙江省诸暨市举办2018法治浙江论坛,进一步总结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在论坛上指出,基于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实践创新、理论提升、制度建构等诸多领域取得的实质性进展,由此所展示的富于东方治理智慧的壮丽画卷,可以从三个纬度来全面解读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宏大进程,其关键词为共识、格局、愿景。
陆剑锋表示,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总结,各方达成的共识包括轴心竞争论共识、政治站位共识、方法论共识、内涵及要素共识、时代价值共识和比较优势共识。并形成以“六大工程”为标志的创新性实践格局、以理论建构为标志的学术格局、以制订出台《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标志的制度格局、以成立“枫桥学院”为标志的人才教育培训格局、以特色亮点为标志的复制推广格局和以传承性纪念大会为标志的文化传承格局等六大格局。愿景体现在创建世界级国际人文交流平台,探索培育新时代“枫桥经验”都市版和海洋版样板市,建构新型学术智库平台体系,完善平安中国统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法规政策体系,探索建立人文社科实践基地体系和建立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
诸暨市“枫桥经验”研究会会长陈善平认为,“枫桥经验”已成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范本,他在报告中详细介绍了“枫桥经验”的诞生过程、历史贡献和时代路径。
绍兴市委党校教授卢芳霞在“枫桥经验”55年回顾与展望报告中指出,“枫桥经验”在1963年至1978年社会管制时代有治安、政治和经济三大贡献,在1979年至2012年社会管理时代的贡献是创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乡镇综治中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做法。在2012年至2018年社会治理时代的贡献是率先探索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枫桥经验”55年不变的规律是内涵不变、目标不变、党的领导不变。
绍兴市综治办副主任戴大新在“枫桥经验”从乡村治理走向城乡治理报告中指出,“枫桥经验”是乡村治理经验,他通过分析当前城乡治理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了思考和建议。
浙江警察学院副院长黄兴瑞教授认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是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的浙江样本,是向世界诠释现代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黄兴瑞带领的课题组通过对“枫桥经验”在浙江实践的调研,并对枫桥、浦江、高桥、桐庐四地样本的考察,认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浙江的实践呈现出服务治理与参与治理并举、文化治理与智慧治理融合的格局。
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在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枫桥经验”与法治发展。
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在论坛总结时指出,“枫桥经验”强大的生命力在于我国社会发展与改革的需求,经过55年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反复创新飞跃,“枫桥经验”完成了从地方典型经验到全局性社会治理指导理念、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升华,成为新时代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的重要实践方式。经过30年的调查研究,“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仍然是“动”“众”“治”三个字。动,即与时俱进,在国家发展中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矛盾;众,即坚持以人民为核心,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治理基层社会;治,即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加政治、智治“五治结合”,实现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的盛世之治。
论坛表彰了征文获奖者和优秀组织单位。据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武鹰介绍,这次论坛共收到征文352篇,这些文章紧紧围绕论坛主题,从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完善村规民约,以及公安、检察、法院工作实务等不同角度系统梳理“枫桥经验”的实践经验,科学提炼“枫桥经验”的丰富内涵,对于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浙江工商大学叶肖华、仇塍迪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德融合的社会治理》征文和其他作者的4篇征文获一等奖。绍兴、湖州、宁波、杭州等市法学会获优秀组织单位荣誉。
诸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国龙在论坛上介绍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诸暨的实践和创新。来自浙江省各地的1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