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已有928万贫困人口脱贫

    本报讯(记者徐秋颖) 1030日,民政部召开2018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介绍,从2012年底到2017年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7年底,已有928万贫困人口脱贫。

  据刘喜堂介绍,从2012年底到2017年底,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2068//年,提高到4301//年,增长108%;全年支出农村低保金从658.2亿元提高到1023.2亿元,增长55.5%,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经与国务院扶贫办数据比对,截至2017年底,共有188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其中已脱贫928万人、未脱贫960万人。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改造,日前,民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制定《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采取倾斜性支持政策,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升级的支持力度。

  《行动计划》主要从3个方面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一是细化了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三区三州”的重点支持措施。比如对西藏建设项目,给予全额补助;对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建设项目,可按床均建设投资申请全额补助;对“三州”建设项目,按床均建设投资的80%给予补助。对改扩建项目,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予以补助。二是取消县级财政配套要求。明确要求,相关省份要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的投入,统筹安排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取消县级财政配套要求。三是优化项目申报方式。改变以往单一项目申报,允许各地以县为单位,采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联合体(即1个县级供养服务中心,N个区域性供养服务机构)的形式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推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条件总体改善。

  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张卫星介绍,截至2017年底,全国所有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标准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实现两个标准的有效衔接。

  刘喜堂表示,下一步低保工作重点有4个方面,第一,继续监测各地低保标准的情况,要求其必须动态达到或者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第二,加强对象衔接。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特殊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第三,为了更好地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行救助渐退。贫困家庭人均收入在超过低保标准后,并不是马上退出来,给予救助渐退期,等收入稳定之后再退出低保。第四,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的共享。与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联和卫健委都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比对数据。

  下一步,民政部将按照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加强衔接,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有效的举措,通过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拓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供给、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继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等方面,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中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