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之国家战略

    举世瞩目的长江在推动沿江11省市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的生态资源也遭到了破坏,水污染日益严重。所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本社记者 田雄 邵春雷 综合报道

   

  “你从雪山走来,春潮是你的风采;你向东海奔去,惊涛是你的气概。你用甘甜的乳汁,哺育各族儿女;你用健美的臂膀,挽起高山大海。”

  20世纪80年代,风靡全国的大型电视纪录片《话说长江》主题歌——《长江之歌》唱出了我国第一大河——长江的宏伟和壮丽,也唱出了人们对“母亲河”长江的热爱和依恋。

  近40年来,这条发源于青海省唐古拉山、全长6211.31千米的长河,在改革开放的征途中,见证了长江流域的经济社会发展。

  然而,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长江病了,需要休养生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6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召开的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为长江“治病”开出良方。

  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布,长江生态保护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保护长江的蓝图正在绘就。

  

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长江生态的保护非常重视,对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多次提出要求,并做了战略部署和长远规划。

  2013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调研时指出,长江流域要加强合作,发挥内河航运作用,把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

  201412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强调长江通道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最重要的东西轴线,在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建设长江经济带要坚持一盘棋思想,理顺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更好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为全国统筹发展提供新的支撑。

  2016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深刻阐述了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推进思路和重点任务。

  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共同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让长江经济带这条“巨龙”舞得更好,关乎当前和长远发展的全局,要结合规划纲要制定,依靠改革创新,实现重点突破,保护好生态环境,将生态工程建设与航道建设、产业转移衔接起来,打造绿色生态廊道,下决心解决长江航运瓶颈问题,充分利用黄金水道航运能力,构筑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带动中上游腹地发展,引导产业由东向西梯度转移,形成新的区域增长极,为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利于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真正使黄金水道产生黄金效益。”彼时,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回答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长江经济带发展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长江水道存在瓶颈制约、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区域合作机制尚不健全等。

  所以,该负责人同时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一盘棋思想,理顺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地区与地区、产业转移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综合效益,着力建设沿江绿色生态廊道,着力构建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着力优化沿江城镇和产业布局,着力推动长江上中下游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形成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为全国统筹发展提供新的支撑。

  2016年秋,《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简称《规划纲要》)发布。记者了解到,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21%,人口和经济总量均超过全国的40%,生态地位重要、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巨大。

  “要做好顶层设计,以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抓成效。要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结合实施情况及国内外发展环境新变化,组织开展《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完善规划内容。要对实现既定目标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稳扎稳打,分步推进。”《规划纲要》发布实施的一年半之后,20184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召开的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如是指出。

  

一场特别的座谈会

  

  “我讲过‘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治好‘长江病’,要科学运用中医整体观,追根溯源、诊断病因、找准病根、分类施策、系统治疗。”20184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召开的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坦言。

  相比两年前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今年召开的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意义更加深远。

  在这次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开宗明义:“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这是党的十九大后,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第一次系统部署。

  “多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的目光始终关注着波涛涌动的壮美长江,思考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辩证法则,谋划着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的发展之道。20184月,万物勃发的仲春时节,他再次来到长江岸边。”人民日报记者杜尚泽、新华社记者霍小光在题为《为了一江清水浩荡东流——习近平总书记长江考察纪实》的报道中写道。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一定要保护好。”4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宜昌视察企业时强调。

  424日至25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湖南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陪同下,深入湖北宜昌市和荆州市、湖南岳阳市以及三峡坝区等地,考察化工企业搬迁、非法码头整治、江水污染治理、河势控制和护岸工程、航道治理、湿地修复、水文站水文监测工作等情况,实地了解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情况。

  “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艰巨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当务之急是刹住无序开发,限制排污总量,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等破坏沿岸生态行为。绝不容许长江生态环境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继续恶化下去,一定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4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沿江察看两岸生态环境和发展建设情况时说。

  4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了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水利部部长鄂竟平、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上海市委书记李强等7位同志先后发言,从不同角度汇报工作体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总体上看,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要加大力度。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这次会议上,总书记和发言的7位同志,都用了很大篇幅讲问题和差距。对自己辖区和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发言的代表们剖析起来丝毫不留情面。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此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起这些词。考察途中,他在车上说到‘共享’,即兴念起人们耳熟能详的诗句:‘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上中下游共进退,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上述报道中这样写道。 

  此次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处理好五组关系:“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关键是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我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引起沿江各省市的高度重视,也在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的同时,也将长江保护蓝图一点一滴落到实处。如,920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和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江办)在武汉签署《共抓长江水生态保护 力推美丽长江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2年)》,将共同推动尽快启动实施一批重大水生态修复项目,推动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保护。

  记者从该行动方案获悉,两单位将全面加强长江生态水量保障、水生态修复、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信息共享、监管执法、技术交流等合作,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

  “‘共抓大保护’关键要在‘共’字上下功夫,长江委和长江办作为两部派出机构,将按照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原则,深入研究、协调和处理推动长江水生态保护和美丽长江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深化合作,有力维护好长江水生态安全。”长江委主任马建华表示。

长江保护立法工作进入快车道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抓紧制定长江保护法,联动修订水法、航道法等。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落地,长江保护法作为第一类立法项目被列入立法规划,目前已正式进入立法实施阶段,草案的起草工作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牵头,将建立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门起草工作组,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协同推进。

  据《法制日报》报道,事实上,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水利部及长江委即着手准备长江保护立法,进行了大量的前期研究。2004年以来,长江委又陆续围绕立法进行了大量的专题研究,2006年,长江委正式向水利部提交了《长江法(立法建议)》。

  十多年来,从大江大河保护法到长江法,再到长江保护法的探索,学者专家对长江保护立法的呼声愈来愈迫切。今天,距这个目标越来越近了。

  “在我国的七大流域中,长江是最需要制定法律的,这取决于长江在经济社会发展当中的地位和作用。长江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土壤保护、环境要素保护等问题,远非其他流域所能比的。涉及长江流域经济开发、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方面面需要用法律进行调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树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实际上,近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对流域环境保护特别是长江保护立法的呼声显著增加。据央广新闻报道,据统计,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期间,共有全国人大代表580人次提出长江保护立法议案13件;今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已有全国人大代表153人次提出长江保护立法议案5件。

  “这部法律的制定也是中国环境法律体系形成后,按照现实需要开展立法整合的一个应用立法创新试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在中国环境报撰文指出。

  关于立法定位,常纪文解释称,首先,应当定位为“保护”法,内容要以如何保护长江的生态环境展开。其次,以综合性调整为主。立法地位应当与《水法》《水土保持法》《农业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森林法》《草原法》等专项法律一样,属于一般性法律,以《宪法》为根本遵循,以《物权法》等基本法律为立法指导,以《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专项法律的规定为方法支撑。

  常纪文还在文章中建议长江保护法要围绕七方面加强立法设计,一是宣布国家关于长江保护的方针和政策。二是处理全局和属地的关系,即处理好流域生态建设、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的整体性和属地利益分配的关系,处理好流域监管和属地监管的关系,设立地方党委和政府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是处理好上游、中游和下游的保护联动问题。四是处理好水量、水质和水生态的综合保护关系。五是处理好工业、农业、服务业(交通等)的绿色化,城镇和乡村建设的绿色化。六是协调流域的生产、生活、生态关系,把水、草地、湿地、国家公园连起来,防止生态碎片化。七是体现地方立法的协同化与协调性,可以通过挂牌督办、中央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等措施,提升权威,震慑地方保护主义;促进流域执法与地方执法的标准、尺度、方法的协同化,促进流域司法和守法的一致性。

  (本文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