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勇立排头的农垦司法人
凭借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她灵活运用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尽全力使司法分局职能作用发挥到最大化,令农场和群众真正受益。作为一名在司法战线辛勤耕耘的老兵,于立波用实际行动书写了一个司法人应有的情怀。
——记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司法局共青司法分局局长于立波
她一头短发让人感受到她的精明和干练,她常年身着一身司法行政警装,她每天匆忙地穿行在单位和民事现场,她经常早早地去上班,很晚才下班。
她就是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司法局共青司法分局局长于立波。
如今,已在司法战线辛勤耕耘20余载的于立波率领她的团队将共青司法分局的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收获满满。垦区和省先后4次在共青农场召开普法、法治文化建设、人民调解、基层工作现场会。共青司法分局为北方共青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司法行政战线赢得了荣誉,这一切都离不开于立波的付出和努力。
几年来,于立波先后被评为垦区“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省级人民调解先进个人,所在部门被评为省规范化司法分局,共青农场被评为省“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以法治为高度 抓住维稳要务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人民调解成为于立波运用娴熟的利器,她重视调委会建设,在她的指导下,农场基层调委会建设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作用发挥最大化。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共青司法分局局长的于立波,总是把最难、最复杂、最棘手的纠纷和信访案件揽过来攻坚处置,全力以赴止争免诉息访。
共青农场有两名老上访户,因自认有理在手,屡屡上访。于立波得知后将他们疏导到司法分局,耐心听诉求,热心问细节。核实情况后,于立波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之以法,既表达了同情心,又灌输了遇事找法、维权靠法的法治理念。距离拉近了,心结也解开了,其中的一位老同志激动地说:“到司法分局体会到了热情,感受到了关爱,阴霾即散,心情舒畅。”从此,他们不再上访,反倒经常来司法分局聊会天、喝杯茶。
2015年临近春种,农场40多名种植户因刘某赊欠粮款近600万元,出现集体围堵赊欠方场区事件,现场气氛紧张。在这一关键时刻,又是于立波迎难而上。她不畏惧火药味浓烈的纷争现场,以敏捷的思维,稳妥的方式,化干戈为玉帛。事件发生后,由于农场高度重视,紧急启动维权处置预案。司法分局参加现场疏导、协调双方,督促返还粮食工作。经情况核实和协调,各方达成一致,库存千余吨粮食经检斤过秤运出抵还了欠款。纠纷得到了平息,群众权益得到维护,也为农场党委赢得了口碑和公信力。
近几年北方共青城建设全面推进,矛盾纠纷也不断出现,继承、权属、土地承包等纠纷的解决成为司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做好农场土地承包合同公证工作的同时,于立波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及时快捷地解决纠纷,为农场土地承包合同的办理清理了障碍。
2018年十一期间,正是农忙时节,民事纠纷较多,农场司法采取“调解纠纷进地头”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减少当事人路途奔波。青年管理区发生一起农场土地承包人张某和群众李某因土地承包权引发的矛盾纠纷,该纠纷被移交到司法分局。
于立波和同事在青年管理区进行现场办公,经核实各方当事人,事件事实基本清晰。鉴于事实,于立波向当事人讲明法律关系,维护农场土地承包人张某权益,同时指出李某收割水稻是侵权行为,应马上停止并赔偿张某损失。经疏导和调解,李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返还收割粮食,张某也不再追究其他责任。下午在管理区负责人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现场核实粮食并进行了交付。一场可能激化的纠纷得到快速化解,确保了职工合法权益和生产秩序。
把宗旨记心头 工作有深度
群众利益无小事。多年来,于立波以人民调解和法律顾问工作为平台,全力为农场和群众服务。她不畏惧路远道难,有事必到,有难必帮。每每对待群众事情,她总是锲而不舍,把工作做深、做细、做透,真正践行党的宗旨,传递正能量。
嘟噜河管理区妇女朱某60有余,体弱多病,她与李某就土地承包做了约定,李某事后反悔。为此,朱某激愤异常,她到田间地头拦车,不让李某种地。管理区多次疏导无果,朱某就到农场领导处又哭又闹,农场委托司法分局处置。
于立波接到任务后,她深入生产队,到田间地头和当事人家里,多方了解情况。因情况复杂,工作多次反复,历经半年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书面协议。等到年底时,于立波又积极督导履约,李某终于愉快地交付了钱款。对此,朱某十分感激,她说什么也要买礼物表示感谢,于立波断然拒绝,朱某含泪称赞她真是一名好干部。
2016年底,辖区发生一起欠薪讨薪案。80多名务工人员索要100多万元欠薪,而欠薪方拒见拒接电话,导致讨薪人员异常愤怒要群体上访。接到信息后,于立波和信访部门放弃休假,立即召集讨薪人员核实情况,多方联系欠薪方老板,在施压下对方同意见面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及时化解了矛盾。
在日常的司法行政工作中,于立波牢牢记住关心于民、爱护于民、服务于民这一宗旨,并全力践行。多年来,她尽全力使共青司法分局职能作用发挥到最大化,令农场和群众真正受益。
让工作出实效 措施有力度
在于立波看来,要适应新形势,工作既要有新办法又要有创新。
当社区矫正工作进入司法行政以来,于立波首先自己学深学透上级精神和业务知识。在此基础上,她带领全员掌握业务技能,提高思想认知,通过采取每周一学、半月一考的办法,使全员提前进入状态工作。
在矫正工作中,于立波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她以“忠诚、为民、公正、清廉”为价值观,认真调查评估、严格管控措施,使农场的社区矫正工作得到规范开展。
在矫正业务上,她努力探索,总结提炼的“四上墙”“五公开”“六必访”业务规范法得到管局认可和推广。
于立波始终坚持重环节,抓关键,采取锁定评估环节,把好准入关;锁定执行环节,把好监管关;锁定疏导环节,把好改造关,从而使矫正措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她的这一经验也在全管局推广。在于立波的带动下,共青司法分局的矫正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实效化,受到上级好评。
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于立波率先推进管理局“3+1”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落实,实现了农场法律服务全覆盖,极大地满足了全场群众的法律需求,强化了法律服务能力。她协调推进农场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和合同管理,实现授权委托、土地承包、转包合同公证常态化、制度化。她投身于全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法治文化理念为引领,以法治文化实践为引领,以法治文化活动为引领,全面推进农场法治进程,农场法治环境良好,法治教育成果丰硕,成为垦区的排头兵。2018年共青司法分局代表垦区接受省“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展示了农场“七五”普法以来的丰硕成果,获得验收组的一致好评,为农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光添彩。
平日里,于立波工作认真严谨,她严格执法,工作能力强。尤其是在农场重大疑难问题上,她发表的个人见解被多次采纳。此外,她经常参加农场接访工作,切实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由于对工作尽心,待人热心,做事公心,业务熟练,品行优秀,于立波被政府和群众公认为是当地得力的、信得过的基层干部之一。在她的带领下,共青司法分局工作年年有创新、年年站排头,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