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密云法院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情况通报会
本报讯(记者徐秋颖)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价值的不断提升,土地承包所涉及的纠纷类型和权益类型日益多样。一些涉及土地边界模糊的纠纷,争议双方往往对土地的使用争议多年,甚至双方因为同一土地争议引发了10余起诉讼。10月11日上午,北京密云区人民法院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情况通报会,对该院审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的特点和成因进行归纳梳理,以期为此类纠纷的妥善解决提供合理化建议,推动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
据了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含了土地经营权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合同纠纷,也包含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继承等用益物权纠纷。
“2014年至2018年8月,密云区法院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共计715件,纠纷数量居高不下,连年占商事案件收案数量的10%以上。”北京密云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新闻发言人周凤兴表示。
“纠纷数量居高不下、所涉纠纷种类和权益类型日益多样、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周凤兴总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具有以上3个的特点。
据介绍,该院普通民事案件调解率在65%以上,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调解率较低,715件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仅有69件。
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中常常涉及征地拆迁土地补偿、地上物补偿、守法专项奖金发放等诸多经济利益,涉及的权益类型已经由传统的经营使用权发展至多元化的利益期盼。
“案件在起诉时往往仅是个别村民提起诉讼,但涉及的问题却牵扯到其他村民乃至全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群体利益,相当一批农户持观望态度,一个案件处理不当,往往引起连锁反应,极易引发群体诉讼。”周凤兴说。
他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产生主要有4个原因,一是农村土地价值不断升高;二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三是群众证据保留意识不强;四是纠纷调处机制不健全。
由于密云地处北京远郊,农业人口占辖区总人口的52%,土地作为农民生活的主要来源和基本保障,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为此,该院对妥善处理此类纠纷进行了有益探索,比如定期进行案件研讨,保证案件审理质量;深入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新闻媒体、下乡宣讲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题普法宣传。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密云区民二庭庭长于立华建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利益相关方在签订协议前,应全面了解承包土地情况,了解土地可以流转的有效期,并且认真审查合同约定条款,纠纷发生时注重证据保留,提高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