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三大价值” 把握“六个重点” 确保“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2017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认为落实普法责任制,需要明确“三大价值”和把握“六个重点”。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价值追求在于:首先有利于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意见》的最直接意义就是用有责任的普法提升守法自觉。落实好普法责任制,让普法和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具体实践携手共进,不仅能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还有助于形成司法过程与社会的有机互动。其次,普法责任制有利于推进普法向纵深发展。《意见》的出台,明确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这对于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向纵深开展,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再次,“谁执法谁普法”有利于实现普法工作新格局。各部门把落实普法责任作为一项基本职能工作,将普法宣传教育与开展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让我们的普法质量和效率得到真正地“双提升”。
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笔者认为,应围绕“提升普法质量和效率”,重点应加强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配套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体系。“谁执法谁普法”只是理念和原则,还需要配套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因此,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就是至为关键的一个环节,需以此进一步明确部门和行业普法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工作标准以及时限要求等。尤其是要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各单位对普法责任的重视程度。
二是树立“执法者守法是最好的普法”理念。让执法者守法是更有效的方式,在于让权力者也在法庭上实战参与诉讼,在“法律进机关”的同时,也要让机关上法庭,这也是高层反复强调和制度倒逼行政官员出庭应诉的背景所在。
三是以案释法应成为普法常态。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就要求法官、检察官等要把每一个司法执法案例作为普法的鲜活教材。只有将以案释法工作贯穿于办案始终,群众才会逐步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增进对裁判的认同,加强对自身行为法律责任的认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充分发挥现代化传媒的作用。要充分发挥现代化传媒在落实执法普法责任制中的作用,除了电视广播、报刊、新闻出版等部门外,可提倡各地建设“一中心三平台”以案释法模式。一中心即法治教育片制作中心,三平台即法治宣传车播放平台、普法专栏播放平台、普法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播放平台。
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围绕中心释难点。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非常重要,尤其在关乎公众利益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社会热点难点方面更要加大力度。
六是注重发挥好整体联动效果。对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来说,在未来的工作中还需要按照要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同时对责任不落实、普法工作目标未完成的部门予以通报,以充分发挥自身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作用。
(作者系广西柳州市委政法委宣传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