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调解员”的为民情怀

  他有一颗热忱的心。群众遇上不顺心的事情来找他,一进门就大发脾气,但他能够始终做到一声问候,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耐心地向群众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带着满意离开。

 

——记宁夏固原市泾源县新民乡人民调解员禹有娃

 

  52岁的禹有娃是一位离任村干部,同时也是一位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

  在成为专职调解员的这些年中,禹有娃调解纠纷300余件。凡是经他手调解的纠纷事件,没有一个回头上诉,调解成功率达100%

  作为名副其实的“金牌调解员”,20178月,在宁夏固原市司法局评选的首届“固原最美人民调解员”中,禹有娃榜上有名。

  当专职调解员,禹有娃是泾源县新民乡第一人。2010年,在离任村干部后的第二天禹有娃就接受返聘,成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调解是件苦差事,做不尽的琐事、难事和麻烦事。年纪大了,您老就别再掺和这些事了。”当时禹有娃尚未上任,3个子女就苦口劝说他。然而,禹有娃还是毅然决然地作出了选择。

  要说禹有娃为何乐意当民间“和事佬”,这其中的原因从他记得满满的一本本工作笔记中可看出端倪。笔记中记录的,有家长里短的麻烦事,有街坊邻居的纠纷事。但在这些文字中,你看不到强者弱者的标记,有的只是“明法重情”,有的只是禹有娃的“为民情怀”。  

   

一心为民:“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你们要给我做主啊,我不能白白受这罪。”2016613日,在新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于某某拿着医院的医疗费票据进门就嚷。

  禹有娃见状,先招呼于某某坐下,“不要着急,慢慢说”,然后给于某某倒了一杯水,开始耐心地听其诉说,边听诉说边登记。原来,于某某从地里回家时路过同村村民禹某家门口,被禹某家养的狗咬伤,事后于某某打疫苗、看病花去医疗费上千元,找禹某要求赔偿,双方未达成协议,反而矛盾加剧。

  了解起因后,禹有娃多次找到禹某,通过讲解关于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法律规定,以及如何处理邻里之间关系等,对禹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禹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在禹有娃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禹某向于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1500元。

  “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调解工作中,往往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到基层。

  在新民乡,哪里有纠纷,哪里有案情,哪里需要法律咨询,禹有娃的身影就会出现在哪里。

  一天清晨,驾驶无牌摩托车的新民乡先进村村民禹某在新民乡峡口公路处,与汽车相撞身受重伤,经抢救后诊断,可能会成为植物人。一家老小哭着嚷着,找到了禹有娃。

  虽然禹有娃非常同情禹某的遭遇,但依照法律,他知道禹某在车祸中应负一定责任。花了两天时间,禹有娃慢慢安抚禹某家属情绪,详细解说法律条文,禹某家人终于接受了事实。随后,禹有娃开始替这一家子一笔笔算赔偿费、伤残补偿金、精神抚慰金。经禹有娃调解,禹某家人依法拿到32万元赔偿金。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乡综治工作中心专职副主任马某算了一笔账:“禹有娃每年都要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至今,他为调解对象争取的赔偿金至少有300多万元。”

  7年来,禹有娃骑着自行车,几乎跑遍了村组的每个角落。虽然忙碌,但禹有娃却说:“看着大家皱着眉头来,带着微笑走,心情总是特别舒坦。”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就这样,这些年里,作为一名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禹有娃不遗余力地发挥所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用自己的努力换来了一方的和谐与稳定。

 

与法结缘:做守法好公民带动他人

 

  在泾源县新民乡,提起禹有娃,很多人都会对他竖起大拇指。让村民们佩服的是,禹有娃文化程度不高,但他却对一些法律知识一清二楚。更可贵的是,禹有娃不仅自己带头守法,还主动开展宣传,引导村民遵纪守法,是大家公认的“守法好公民”。

  不仅守法,而且禹有娃调解经验丰富。这与他担任过10年新民乡马河滩村五队队长有很大关系。那时他就是村民眼中“断官司的人”。不管是宅基地纠纷,还是家庭矛盾纠纷,禹有娃都把别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一样上心,依法尽全力把纠纷化解在本队。

  正是因为有过调解纠纷的经验,“六五”普法伊始,禹有娃自愿担任新民乡马河滩村义务普法宣传员,同时协助村主任开展矛盾纠纷调处。

  为更好调处纠纷,禹有娃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他先后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对常用法条逐条记录,反复学习。

  对禹有娃来说,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不是最终目的,他更希望学到的东西能有用武之地。在成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后,这些法律知识逐渐转化为禹有娃成功调解矛盾纠纷的利器。

  有外来务工者得了职业病,想得到企业医疗补助却求助无门,最后走进了“乡调解室”。禹有娃对照法律条款,一按计算器,算出了最高的补助金后,又磨破嘴皮、耐心说服企业给予赔偿。企业老板指着脊梁骂他“胳膊肘往外拐”,禹有娃听到了,只是一笑而过。

  “禹有娃调解的纠纷,大多是别人眼中鸡毛蒜皮的事情,但却是村民日常生活中的事情。就是这样的调解,让村民真正接触到关乎自身的法律知识,让村民对法律知识有了‘接地气’的认识。”泾源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调解艺术:干调解,就得会“攻心”

 

  干调解,就得会“攻心”。禹有娃常说:法律就像钢针,任何人不可逾越,情就像手中的线,调解员需用它们缝缝连连,化解矛盾。

  多年来,禹有娃养成一个习惯,每次调解,他都会把要点、诀窍写进卷宗。日积月累,200多份卷宗,浓缩“调解艺术”,成了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宝贝”。

  在成功处理当地一起宅基地纠纷后,禹有娃在调解卷宗中写下这样一句话:“本案例所涉及的事情虽小,却是最为常见的纠纷,如果处理不好,不利于邻里之间长久和睦相处。群众工作会接触到许多繁杂的矛盾纠纷,这需要调解人员面对群众时真心、调解纠纷时细心、解决问题时耐心。”

  许多村民还记得禹有娃刚上任时处理的一起棘手的经济纠纷。纠纷两头,一边是某村村干部,一边是工程老板。这场纠纷从县法院一直打到市人民法院,3场官司,依然没有了结。事情到了禹有娃手上,自然有人来说情,一些熟人也会有意无意间来打声招呼。“法律面前没得商量,谁来说情都一样。”禹有娃坚定地拿公正当“挡箭牌”。最终,禹有娃给当事人双方连续做了5天思想工作,把这场纠纷化解。这事后,有村民说,禹有娃真是一张嘴能顶一场官司。

  如今,村民遇到法律问题就找禹有娃,已经成了当地雷打不动的惯例。

  对于未来的工作,禹有娃信心满满,“我是一名人民调解员,也是一名法律知识宣传员,所以需要我做的还有很多。我会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做法律法规的捍卫者、践行者、宣传者。我有信心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