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区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 办案平台上线应用

  本报讯(记者王萍 □范雪慧 顾翔) 为熟练掌握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的使用方法,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专网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应用操作培训,全区有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任务的分中院、高院审监二庭、立案庭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标志着全区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顺利上线应用。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安徽召开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协同办案平台建设推进会,要求各级法院要从提高减刑假释案件审判水平、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进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要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这项工作。同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全国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建成全国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按照全国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推进会的部署及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了新疆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领导小组,并于2017年底启动全区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建设工作。为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信息化办案平台的建设,高院巴哈尔古丽·赛买提院长认真听取汇报并提出要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解梅多次召集立案庭、信息技术处协调工作,并密切关注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的进展情况,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浪涛对业务方面进行认真指导。高院审监二庭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会同立案庭、监狱管理局代表召开协调会,逐条确定案件推送中所需填写的信息,并与自治区检察院进行沟通,使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中推送的信息更加精准。此外,审监二庭、立案庭、信息技术处等相关业务庭室加强联系,解决了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今年6月,全区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与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业务系统完成了对接测试,7月初,办案平台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试运行。

  此次培训主要围绕减刑假释案件的电子卷宗推送、立案、审理、文书送达、结案、归档卷宗的制作等内容进行,并就相关业务庭室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解答。全区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顺利上线使用,实现了减刑、假释案件信息网上协同共享,实现了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全程公开,确保了案件审理的公开透明,对提高减刑假释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