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舟山市法学会探索“市带县”发展路子
推动县级法学会创新发展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李先福) 浙江省舟山市法学会通过充分发挥政治引领、工作指导和自身带动作用,推动县级法学会创新发展,探索出一条“市带县”发展的路子。8月31日,该市法学会经验在浙江省法学会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介绍。
政治引领,典型带路
“随着县级法学会的全面建立,如何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推动县级法学会干在实处、取得实效,是舟山市法学会的工作重心。”舟山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金明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杨金明说,我们认为,要先把县级法学会干部的思想统一起来、把信心树立起来、把精神提振起来,夯实共同的思想基础,这是推动法学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关键所在。
舟山市法学会为此以加强政治引领,强化思想保障为重点,组织了抓学习强认识、抓实干强担当、抓落实强责任的“三抓三强”活动。今年以来,通过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以理论学习、专业学习、考察学习等形式,相继组织了4次学习培训活动,使县(区)法学会干部的受教育面达100%。
舟山市法学会提出“实干兴会”。哪里工作干得好就向哪里学习;哪里有经验就到哪里总结提炼。比如,普陀区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做法、有经验,就组织到普陀区认真总结;嵊泗县基层基础工作做得好,就组织全市法学会秘书长到嵊泗实地考察;支持激励想干的和会干的以及干成的,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担当有为的良好氛围。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地方和单位,认真提出批评。比如,定海区在今年的主题征文活动中未能按时完成任务,就责成其在秘书长联席会议上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
调研指导,打造“一品一县”
“加强指导,是市法学会带县级法学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和重要任务,也是拉近距离,增进感情的有效方式。”杨金明表示。
为此,舟山市法学会在县级法学会全面建立一周年之际,组织专门力量对县级法学会集中调研,内容包括发展定位是否正确、制度机制是否建立、保障措施是否到位、职能作用是否发挥等方面。
舟山市法学会在调研中现场指导,针对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县(区)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县(区)法学会考评内容及标准》,并在嵊泗县召开县级法学会建设推进会,再动员、再部署。
舟山市法学会还建立学术评审机制、创新学术咨询平台,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制定法学研究规划、开展学术评审、引领学术导向等方面的作用。凡市法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学术活动,都要求县(区)法学会干部参加;对上级部署的委托课题、主题征文,都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学术不端行为,并将学风建设、学术规范纳入诚信建设体系,加强点评指导,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按照浙江省法学会的“一县一品”要求,舟山市法学会与县级法学会共同设计特色项目和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检查,实施跟踪指导。现在,“一县一品”格局基本形成。定海区的“法治文化基层行”,普陀区的“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岱山县的“服务绿色石化基地建设”以及嵊泗县的“海洋海岛法治建设”等正在有序推进。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
舟山市法学会认为“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坚持率先垂范,做排头兵、领跑者,通过推进“组织建设规范化、法学研究精准化、法治宣传常态化、智库建设专业化、学会工作责任化”五化建设,为县(区)法学会做出样子。
今年以来,舟山市法学会围绕新时代法学会建设的目标任务,从学会机关抓起、从干部自身做起,提振精气神、展现新作为,联合县(区)法学会落实“想着干,抢着干,比着干”的“三干”工作法。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促使每个工作人员心中有事、手里有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坚持分工不分家,市县一起干,明确共同目标,落实共同责任。比思想、比作风、比工作、比干劲,争先创优,凝心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