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合力治“狗患”专家呼吁国家立法根治
从近期恶犬伤人事件不难看出,虽然养狗规范早已制定,但一些犬主仍抱着侥幸心理,不自觉遵守。另外,由于相关部门人力有限或者职责衔接问题,使得这些规定执行起来又打了折扣。
□本社记者 汤瑜
因狗伤人打官司、干部遛狗殴打管理员、捕杀流浪狗引发爱狗人士抗议……目前,城市里犬只越来越多,有些小区甚至“狗满为患”,进而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和人狗矛盾。
面对群众呼声,全国多地推出“治狗”新政。然而,如何根治不文明养犬乱象,扎牢犬只管理的制度篱笆成为城市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多地推出“治狗”新政
近日,西安推出史上最严整治不文明养狗措施,对不听劝阻的养犬者,将吊销其养犬登记证,5年内不得再养犬。
针对夏季夜晚街头不文明遛狗现象,以及市民反映的流浪狗、无主狗乱跑等情况,西安警方从8月5日开始,部署要求全市各分县局常态化上街查狗。现在,警方每晚开展专项整治,还联手小区物业,对养犬实行登记造册,从狗狗们的居住地开始管理。
因犬只扰民等问题突出,济南从2011年开始进行大规模养犬专项整治活动。2017年1月1日,济南正式实行养犬登记信用计分制。第一次查处犬只扰民、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的行为,民警将对犬主进行警告,并扣除3分;第二次查处时,将按照情形对犬主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并扣除6分;第三次查处时,对犬主扣满12分,同时,狗证若未年审也将一次扣除12分。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到指定地点学习相关养犬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犬只。
据了解,养犬管理计分制实行一年半以来,济南共处罚了1430名犬主,其中,122名犬主被扣满12分,并参加学习与考试。
今年5月,作为北京市通州区首个文明养犬试点,北苑街道天时名苑社区引进宣传文明养犬的智能设施,引导市民文明遛狗。
记者看到,每当有行人通过公园里的石板路时,就会触发红外感应,狗狗造型提示牌会自动播放指定的文明养犬劝导语等音源文件,到夜间它们又会变身路灯,提供照明。路边的垃圾箱上,养犬者将手指放入发散绿光的玻璃窗口后,就会自动滚出一段卫生纸,供犬主清理宠物粪便,再扔回下方垃圾桶。这种宠物粪便收集装置在社区内共放置5台,养犬人在实名登记和指纹录入后,每天遛狗的时候可以随时取用,从源头控制狗便。
收集来的宠物粪便会进行资源化处理。两个外型酷似普通垃圾筒的堆肥箱,箱体上安装了一个压力阀,宠物的粪便在这里进行高温分解再利用,6周至8周后将产生绿色有机堆肥,用于改善小区花园土壤。
为了安全,堆肥箱都上了锁,完成发酵后将由社区的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一起打开处理。
今年下半年,通州将再打造30个文明养犬试点小区。目前,30个试点小区的名单已经最终确定,覆盖了整个通州15个乡镇街道。据了解,下一步,通州将统筹形成部门合力,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根治不文明养犬的“城市病”。
同时,从6月19日起,西宁市警方联合城管部门重点整治饲养烈性犬等问题,明确规定40种烈性犬只、高61厘米以上犬类禁养。
哈尔滨重点排查藏獒、高加索、比特、德牧、阿根廷杜高等39种禁养犬,发现禁养犬只将依法没收。
扬州成立“文明养犬巡逻队”,翠岗花园社区10余名队员每天早晚在小区里巡逻两次,边遛狗边观察,相互提醒和监督。成员们还制定了文明养犬公约,比如,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并定期注射疫苗、遛狗时必须配好牵引绳并自动清理狗便、大型犬戴上口罩才能出门等。
武汉制定违规养犬将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举措;在长沙,狗狗将戴“电子身份证”……尽管各地规矩不同,但重点都是为了“文明养狗”。
降低狂犬病发病风险
不久前发生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疫苗案件,一直让陈璇担心自己打的狂犬疫苗是不是真的。
其实,在西方一些国家,狂犬病疫苗不是给人打的,而是给狗打,通过防治狗患狂犬病来防止人患狂犬病,阻断动物身上的传染源。
“如果狗打了狂犬病疫苗,咬了人之后,就不用担心得病。”对于日益增多的狗伤人事件,不少市民认为应该完善狂犬病疫苗的使用制度。
今年5月到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传染病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存在隐患,并在执法检查报告中特别指出,近年来我国城乡各地养犬数量增加,犬只伤人、致死事件时有发生。
8月3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该报告提出,要明确牵头部门,农业、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形成合力,降低狂犬病的发病率。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郑奎城也表示,养犬之后的管理涉及公安、社会管理等多个部门,因此各部门应该形成合力,国家也应该在这方面加快制定相关条例或者立法。
呼吁立法治理
其实,全国各地早已出台地方管理条例规范养犬行为,特别是对流浪狗管理作出了规定。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指出,养犬人因故确需放弃所饲养犬的,应当将犬送交犬类留检所,并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本市设立的犬只收容所,负责收容走失犬只、流浪犬只、养犬人送交的犬只、因养犬人违反本条例规定被收容的犬只。
2006年,《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第八条明确规定,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住所地所在区的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
但从近期恶犬伤人事件不难看出,虽然养狗规范早已制定,但一些犬主抱着侥幸心理,不自觉遵守规定。另外,由于相关部门人力有限或者职责衔接问题,使得这些规定执行起来打了折扣。
最近值得关注的是,一篇《遛狗要拴绳,异烟肼倒逼中国养狗文明进步》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刷屏。文中提到,异烟肼是一种用来治疗结核病的常见药品,对人体无害,但可损害犬只的神经系统功能从而造成呼吸衰竭。此前,俄罗斯曾大规模使用异烟肼毒杀流浪狗。
一时间,异烟肼毒狗事件成为舆论热点,这也是社会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不满情绪的一次集中爆发。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曾经对养犬立法问题进行过深入调研,他发现很多流浪犬伤人事件,都是由于犬主将家犬遗弃,才使流浪犬无人管束频发伤人事件。
他指出,目前多地出台地方性法规规范养犬行为,国家可以在此基础上考虑出台行政法规,对养犬涉及的一些共性问题作出规定。
整治“养狗乱象”,政府尤其是相关执法部门,理当主动作为,但仅靠执法部门,难免力不从心。
不少专家指出,国家应尽快对养犬管理立法,明确部门职责、人员分配、经费使用,以及遗弃犬只行为的处罚细则等内容,从源头上解决养犬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