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国家艺术基金”深陷诉讼门

怀疑作品被剽窃,著名琵琶演奏家状告同事

沈阳音乐学院“国家艺术基金”深陷诉讼门

  国内著名琵琶演奏家刘刚,怀疑自己作品遭同事剽窃后申请“国家艺术基金”,遂将其起诉到法院,不久前,刘刚却在一审中败诉。

□本社记者 李晓磊 发自沈阳

  作为我国著名的琵琶艺术演奏家,刘刚最近非常烦恼。他向媒体透露,自己和别人创作的音乐作品被同事冒名顶替,并成功申请了15万元国家艺术基金。

  今年4月,他们将此事起诉至人民法院,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该案诉讼主体发生变化。不久前,案件被法院驳回。

  刘刚是沈阳音乐学院二级教授,曾连续多年担任民乐系主任,他起诉的对象是现在的系主任赵某良,学院也同时被列为被告。

  “我们都是同个单位,不想把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刘刚觉得,赵某良和学校侵犯他著作权的行为已忍无可忍,“这是赤裸裸地剽窃学术成果。”赵某良则告诉记者,他不存在侵权行为。

  

谁的著作权?

  

  1957年出生的刘刚,早年间在丹东市歌舞团任演奏员,19783月考入沈阳音乐学院民乐系琵琶专业,1982年毕业后留校从事琵琶教学工作。

  多年来,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刘刚在我国琵琶界赢得重要地位,不仅获过多项国家级奖项,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11年底,已成业界权威的刘刚,抱着“玩一玩”态度,带着沈阳音乐学院部分师生,成立了一支用八种民族乐器演奏的组合。

  为参加比赛和演出方便,这个组合起名为“八音组合”,刘刚为发起人与负责人,青年教师王云飞承担作曲任务。也正是这个组合,让二人走上了诉讼之路。

  据刘刚介绍,他和王云飞共同为组合创作了系列作品,“全部以北方音乐为基础,重新加以整合、贯穿、改编、创作,以民族器乐组合的形式展现。”

  代表作品有《摇篮随想》《八阵图》《打令调》《赫赫尼娜》《熬鲁古雅》《月牙五更》(改编)等。记者看到,这些乐谱上作曲署名均是王云飞。按照法律规定,作品著作权归作者。

  从2011年到2015年间,“八音组合”用这些作品多次参加国家、省、市,以及国际性演出和比赛,获得过文化部颁发的“文华艺术院校奖”,在中国音乐协会主办的“第九届金钟奖”民族器乐比赛中,也拿过铜奖。

  沈阳音乐学院官网上特别提到,在“金钟奖”民乐组合比赛中获奖的作品“是民乐系青年教师王云飞的原创”。依靠这些成绩,刘刚和王云飞两次拿到文化部“园丁奖”。

  而且,沈阳音乐学院还让刘刚作为“八音组合”负责人,用《打令调》成功申请了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的小型剧目,20174月结题。

  更早之前的2014年,由文化部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32届中国·哈尔滨之夏音乐会上,时任沈阳音乐学院民乐系主任刘刚,还应邀带领26名师生赴哈演出。彼时,副主任赵某良是随行。  

  让刘刚没想到的是,他卸任主任后,新上任的赵某良会成为“八音组合”部分作品的负责人,沈阳音乐学院并以此申报了国家艺术基金。

  负责主管该项目的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是文化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艺术基金。

  

获批的15万元基金

  

  2016117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017年度的申报指南。紧接着,沈阳音乐学院作为申报主体,填写了一份“小型舞台艺术作品资助项目”申请表。

  申请项目名称为“民乐小合奏《东北音乐素描》”,乍一看,与“八音组合”无关。

  刘刚说,沈阳音乐学院在填写项目获奖情况时,使用了“八音组合”6个作品的6个奖项,依次是《八阵图》《打令调》《熬鲁古雅》《随想曲》《月牙五更》和《远思》。其中,《打令调》属重复申请。

  奇怪的是,这些作品负责人此前为刘刚,但沈阳音乐学院在申请表上,将项目负责人写成赵某良。该院虽在申请前半部分未提“八音组合”,但后面多次提及。

在申请中,沈阳音乐学院描述“八音组合”,由民乐系优秀青年教师为主体,赵某良主任担任负责人,“并与沈阳音乐学院作曲系专任教师及其全国各地优秀作曲家共同完成本课题。”

  沈阳音乐学院在项目主创人员名单中,也没提及刘刚与王云飞。据“八音组合”某成员介绍,刘刚不担任系主任后,组合也由其负责。

  “这份申请,是赵主任让组合里一张姓老师填写的。”刘刚透露说,这位老师曾去他家道过歉。在他保留的证据中,张老师自称,只是想应付工作,没想到能评上,“我当时脑子抽了”。

  最终,《东北音乐素描》项目申请了总计15万元费用,其中10万为修改提高费,5万元是传播交流费。这些钱,进入沈阳音乐学院账户。

  依据刘刚说法,学院申报项目时,没找过自己和王云飞,所以开始毫不知情。直到2017630日,国家艺术基金对2017年度资助项目进行公示时,他们才发现入围的《东北音乐素描》中有自己的作品。

  刘刚感到诧异,“我和王云飞是主创,怎么就成别人了。”他说自己并不想争取那15万元,只想讨个名声。

  赵某良告诉记者,此次申请的项目并非“八音组合”,所使用作品也与之无关,但他承认,作品由王云飞作曲。至于申请中为何会出现“八音组合”内容,对方没正面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申报。而沈阳音乐学院在申报项目时,应自行确定负责人与联系人,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刘刚将涉嫌的造假问题,反映给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后,经中心复查,沈阳音乐学院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提交的获奖证书,与刘刚提供的获奖证书完全一致,但“未发现弄虚作假情形”。

  对于赵某良并非“八音组合”现在负责人之说,该中心表示,他们不干涉申报单位的内部管理和人事安排。

  另外,赵某良觉得此事发展到现在有些无奈,因为他和刘刚是多年同事和朋友。

  

一审法院驳回诉讼

  

  协商无果后,20184月,刘刚和王云飞作为原告,将赵某良起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沈阳中院),案由是著作权纠纷。沈阳音乐学院为案件第三人。

  他们的诉求是,要求法院判决赵某良停止利用涉案作品,申请国家艺术基金的侵权行为,并道歉赔偿。628日,该案公开审理。

  629日,刘刚和王云飞向法院递交了追加沈阳音乐学院和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为被告的申请书。8月上旬,一审判决驳回诉讼。

  判决书显示,赵某良称自己非诉讼主体,因为涉案的国家艺术基金申请主体是沈阳音乐学院,“即使涉及责任承担问题,也应有沈阳音乐学院作为责任的承担者。”

  赵某良还称,刘刚既未参加涉案乐曲创作,也没参加演出,不享有著作权。

  在法庭上,赵某良表示,至于节目单上署名刘刚为艺术总监,是因这是艺术学院约定俗成的称呼方式。

  对于王云飞的作曲问题,赵某良觉得,这是他的职务行为,“王云飞在学院工作期间,曾是民族器乐系创编课教师和‘八音组合’艺术指导老师,工作职责是为民族器乐系创写作品,和开设民族器乐创编课。”

  依据赵某良在法庭上介绍,“八音组合”在创作和演奏中,均得到学院大力支持,甚至承担了服装费和比赛交通费等。而且,在赵某良看来,“八音组合”的荣誉,仅仅是作为沈阳音乐学院曾获荣誉的体现等,因此,自己未构成侵权。

  一审判决中,沈阳音乐学院也表示,刘刚和王云飞不享有涉案作品的著作权。理由是,这些都是为学院履职的体现,属于完成工作任务。

  最终,法院认定赵某良没有侵权,理由是,申报行为是沈阳音乐学院所为,“将赵某良填写为项目负责人亦为沈阳音乐学院申报内容的一项”。所以,法院驳回了刘刚和王云飞的诉讼请求。另外,对于提出追加两家被告,沈阳中院认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支持。

  刘刚的代理律师说,被驳回诉讼的原因就是诉讼主体发生变化。记者注意到,有多名沈阳市政协委员也在深度关注此案件,不少人还签字,并由市政协法制委盖章,正式致函沈阳中院。他们普遍认为,一审判决并不公平。

  不久前,刘刚将案件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除此之外,他还就沈阳音乐学院涉嫌国家艺术基金造假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沈阳音乐学院院长季惠斌对此回应说,刘刚反映的问题不存在,“这已经完事了,赵胜诉,法院不支持他们诉求,艺术基金更不存在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