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出入境便民措施9月1日起在京实施

  本报讯(记者汤瑜) 9月3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本月起,4项出入境便民新举措在京全面实施,包括内地(大陆)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异地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出入境证件签发时限缩短到7个工作日、为有紧急办理签证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外籍申请人提供便利。这些措施让办理出入境证件不必“返乡跑”“来回跑”,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出行,使赴港澳台旅游“说走就走”成为可能。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有异地换(补)发出入境证件需求的申请人,可在北京市17个出入境接待大厅、62个派出所受理点申请换(补)发,具体包括以下情形:普通护照在有效期内签证页即将用完的,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等信息变更的,身份证照片变更后需要更换护照照片等换发情形;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本式通行证换发电子(卡式)通行证等需换发情形;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在有效期内损毁、遗失或被盗等补发情形。警方提示,办理时需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办理换发业务时还需提供有效出入境证件,无需提交居住、工作、在学证明等材料。

  此外,对于有异地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需求的申请人,可凭有效二代身份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在全市17个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团队旅游签注。异地申请换(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时,可一并申办团队旅游签注。团队旅游签注不适用于个人赴港澳台旅游,不能通过港澳台卡式签注一体机办理签注。持证办理时,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须长于申请签注有效期。

  同时,京籍、非京籍申请人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首次申领、证件换发、证件补发、失效重新申领业务,签发时限全部缩短到7个工作日。取证时间自受理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计算,不包括EMS速递时间。此外,出入境管理部门还将为有紧急办理签证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外籍申请人提供便利。群众可登录“网上北京市公安局”查询办理详情,或拨打全市统一服务电话010-84020101进行咨询。

  下一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进一步深化移民和出入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服务管理职能,提升群众办证体验,为广大申请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出入境办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