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市中院 通报10件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罪典型案例
本报讯(□张远雪 王杰) 日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10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此次10件典型案例的集中公布,进一步表明了大连市两级法院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拒执犯罪的坚定意志,以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推动全市两级法院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
本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既有公诉案件,也有自诉案件。从被告人的行为特征看,有的擅自处置、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有的通过签订虚假债权转让协议方式规避执行;有的拒不腾退房屋,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从量刑结果看,充分发挥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了重在推动执行、重在预防教育的刑罚适用目的。
2016年以来,大连市中院为如期实现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任务,始终将严惩拒执犯罪作为攻坚执行难的利器,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推动大连市中院、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中各自职责和处置程序,建立和落实公检法协同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形成了共同打击拒执犯罪的合力。协调推动大连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合力打击拒执犯罪大格局的形成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机制保障。注重创新打击拒执行为的宣传方式方法,从立案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均向当事人提醒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可能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在开庭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及关联犯罪案件时,依法传唤相关被执行人旁听庭审,实现教育、警示、敦促相关被执行人依法及时履行义务的全流程覆盖,全方位提醒。根据执行工作实际需求,大连市中院先后4次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公告》及相关公告,进一步明示制裁、打击拒执犯罪行为的内容和惩戒措施,并将公告内容在大连市各大平面媒体和地铁、公交移动电视等载体进行广泛刊发和播放,同时将公告连同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一同送达被执行人,形成打击拒执犯罪舆论攻势的全覆盖。据统计,自2016年至2018年6月,大连市两级法院共对23名被执行人以拒执犯罪或关联犯罪判处有期徒刑或适用缓刑,或定罪免予刑事处罚。
该院新闻发言人顾崧表示,刑罚作为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在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高悬刑罚打击拒执犯罪的利剑,进一步加强公检法三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对拒执犯罪案件“快移、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区域性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