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系列举措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健全工作机制

出台系列举措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为了推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2016313,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6511最高人民法院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全面强化各项执行工作,制定了《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为实现“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规划了具体的行动指南和工作要求,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及组织保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

  为了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健全工作机制、部门联动、通力合作,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积累了重要的经验,并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和效果。

完善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行为

  2016年东港区人民法院为确保上半年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机制,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执行工作指导委员会,制定下发《关于上半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立项分工》,明确各部门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出台《执行工作手册》,制作流程图表和文书模板,制定《规范执行流程》,要求执行人员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确保执行全过程透明。研究实施“一案一账号”制度。顺应“互联网+”趋势,推进智慧执行建设,充分依托司法查控系统,将更多部门和社会力量吸纳,进一步扩大查控范围,借助信息技术的灵活性,真正实现被执行人财产的网络查控。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确保录入准确性、应录尽录,通过互联网平台拓展信用惩戒范围,通过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与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展开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提升案件执行成功率。与区政府进行多部门联动,召开执行联动机制工作会议,细化执行流程节点,制定标准化卷宗流程,尤其是对执行分案、司法查控、查封扣押以及拍卖、变卖财产、执行款物过付、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环节进行重点管控,全方位规范执行行为。

改革执行模式,提升执行质效

  为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东港区人民法院参考审判团队建设进行改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基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建一名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依法独立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将执行局内部机构调整为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一庭、二庭、三庭、法警大队办案组五大部分,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在员额制改革基础上,率先推出执行团队化建设。每部分下设若干团队,各团队以法官、法官助理、法警、书记员为基本构成单元,比例灵活掌握。团队长负责本团队案件的统筹办理、人员管理、裁判文书签发、强制措施审核、财产拍变卖处置、过付款审核等工作;其他团队成员在团队长指挥下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2017年至20188月份执行局实收案件9345件,已结案8174件,结案率高达87.47%,执行团队化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

  设立执行查控中心,借助“总对总”网络查控平台,实现与公安、工商、车管等多家单位的互联互通。与全国24家实体银行、互联网银行、证券公司实行电子数据交换,基本实现了对金融机构网络查控功能的全覆盖,并可同步进行网络冻结、扣划,极大提高了查控效率和执行到位率实现执行方式从“车轮”到“键盘”的转变。

执行装备信息化,完善威慑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快速反应和核心调度能力,东港区人民法院对“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提档升级,集监督、财产查控、联动协调、信息公开等多项职能于一体,设置执行线索举报电话和速执小组,并专门配备高拍仪、远程视频指挥显示屏、单兵执法记录仪等终端设备,切实保障能够及时处置各类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

  完善执行威慑机制,2015年以来,东港区人民法院共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网站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0947条,使“上榜”人员在乘坐飞机、高铁,申请贷款、信用卡等方面受到了限制。此外,充分借助当地媒体,扩大失信“黑名单”影响力,共在《日照日报》《黄海日报》等纸质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21人,在日照电视台发布23102人。在《黄海晨报》《新东港》等媒体开设执行工作宣传专栏,在辖区街道、乡镇人流量较大的区域悬挂执行宣传横幅,与日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在其业务大厅LED显示屏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切实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

  在“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出两年多时间内,截止到2018816,共对81名被执行人实施拘传,对915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对6人限制出境,对5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罚款190余万元,在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下4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870余万元,共计对16人实施罚款,共计罚款194.95万元,强有力地体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极大增强了司法执行的威慑力。

存在的问题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在稳步进行中,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也突出了存在的问题:第一,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近年来,东港区人民法院接收各类案件大幅增长,从2012年的10517件增长至2016年的14151件,增幅34.6%,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由2012年的180件增长至252件,增幅达40%2017年新接收案件12411件,约占全市法院收案总数的三分之一。东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017年至20188月份,已收新案件9345件,案件数量庞大。员额制改革后,入额法官仅50人,法官助理不足20人,执行局员额法官仅有6人,法官助理8人,案件压力持续加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给执行工作带来严峻的考验。第二,执行机制不健全,各部门协调意识有待加强。存在联动、协助单位在参与执行时,部门的积极性较低、提供执行线索不及时,部分单位执行措施不实、协助执行效率偏低、主动帮助排除障碍意识不强等问题。第三,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财产现象仍然存在。被执行人隐匿、转移、低价处分财产,利用公司法人制度规避执行,将财产登记到案外人名下,借离婚、析产将财产分给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等情况,致使执行行为难以及时有效实施,这类规避执行的手段给执行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法律史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