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本院于2015年5月8日立案受理了申请人艾珀耐特钢构系统(江苏)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3140005128016386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贵州锦程瑞丰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重庆亚诺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出票金额:100000元)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7月19日作出的(2018)黔0111民催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艾珀耐特钢构系统(江苏)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安顺星泰煤业有限公司、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王筠、张川、刘勇、李家素、蔡雯静:本院在审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铝建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作出(2018)黔0113民初223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为:一、被告贵州安顺星泰煤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铝建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00元、截止2018年2月11日的利息人民币2254703.97元及之后的利息(以5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8083‰上浮50%的标准计算,从2018年2月12日起算,利随本清)。二、被告贵州安顺星泰煤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铝建支行律师费3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三、被告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王筠、张川、刘勇、李家素、蔡雯静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合计7254703.97元及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剩余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律师费3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铝建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2758元、公告费5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贵州安顺星泰煤业有限公司、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王筠、张川、刘勇、李家素、蔡雯静负担。自公告之日起,请上述被告在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贵州安顺星泰煤业有限公司、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王筠、张川、刘勇、李家素、蔡雯静:本院在审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铝建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向保全裁定已作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黔0113民初2236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主文为:一、查封被申请人王筠名下车牌号贵A100AX奇瑞牌小型汽车(车辆型号:SQR7000BEVJ00),查封期限为二年;二、查封被申请人王筠名下车牌号贵A9082S东风雪铁龙牌小型汽车(车辆型号:DC7205),查封期限为二年;三、查封被申请人张川名下车牌号贵AKQ081东风雪铁龙牌小型汽车(车辆型号:DC7237DT),查封期限为二年;四、查封被申请人李家素名下车牌号贵A3BE29海马牌小型汽车(车辆型号:HMA7151GC4W),查封期限为二年;五、查封被申请人王筠名下位于南明区干平路鸡窝冲山水黔城一组团2号楼(2)2单元2层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Y1020793),查封期限为三年;六、查封被申请人李家素名下位于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新王府公寓3栋12层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010478304),查封期限为三年;七、查封被申请人蔡雯静名下位于南明区南充巷18号1单元5层9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010407059),查封期限为三年;八、查封被申请人蔡雯静名下位于南明区解放西路108号靖阳•宏桥水岸1单元10层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010456544),查封期限为三年。自公告之日起,请被告在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贵阳黄金海岸洗浴有限公司、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何江海、张跃芳、王传喜、张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诉被告你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13民初430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逾期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贵州大唐嘉华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华、魏钦林、张晖、颜家琪、何敏、王传喜、张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尖山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黔0113民初4310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逾期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贵阳众拓担保有限公司、谢学平、杨正贵、郑期曦: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诉被告贵阳众拓担保有限公司、谢学平、杨正贵、郑期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7)黔0113民初1459号民事判决书。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贵州中意诚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火荣诉你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30日(含15日答辩期),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周丹丹、王鹏:本院受理原告代晓红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时(逢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伍挺:本院受理原告汪翔飞、黄文诉被告伍挺、李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30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伍挺:本院受理原告汪翔飞、黄文诉被告伍挺、李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30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伍挺:本院受理原告汪翔飞、黄文诉被告伍挺、李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30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伍挺:本院受理原告汪翔飞、黄文诉被告伍挺、李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30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盈明池、陈云芬、何新民、先锋、蒋世琴、刘翔宇同志:您在工作期间,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公司为您调配工作岗位后不服从公司的安排,已连续旷工3日,现决定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款:“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于2018年8月3日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至登报之日起3日内到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并进行离职结算,逾期产生的不利后果,将由你承担。特此通知。
贵州新起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仁林、李敏: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黔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03民初14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贵州中盛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蒋义前诉你及被告遵义荣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遵义恒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贵州云顺佳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李栋平:本院已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竹支行与被告李栋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栋樑:本院已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竹支行与被告李栋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代学奇、徐秀娟:本院已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竹支行与被告代学奇、徐秀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孙家祥:本院已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悦秀支行与被告孙家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华银绿色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海银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周毅、郑美月、贵阳市花溪区黔陶布依族苗族乡骑龙村委会、贵阳市花溪区黔陶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隆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贵阳市花溪区黔陶布依族苗族乡骑龙村委会、郑美月、贵州海银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周毅、贵州华银绿色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市花溪区黔陶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2018)黔01民初9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间届满后第3日上午9:30分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婷、周家安:本院受理原告范成璐诉你们及杨晓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18)黔0402民初17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张建新:本院受理原告周训虎诉被告你及贵州顺佳物流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原孟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张威(5221241988XXXX6411):本院受理原告李永春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及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30分(如遇节假日顺延)在南明区人民法院花果园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李成举:本院受理原告周香丽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1民初18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胡永贵、王小梅:本院受理的原告梁桂芬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陈尔金: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2015)云民商初字第157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立案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申请执行陈尔金、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尔金、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借款本金43.2492万元及相应利息,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但至今拒不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之规定,本院责令被执行人陈尔金自本公告之日起在三十日内将其所有的位于贵阳市南明区水口寺中天世纪新城三组团二期F4栋1单元13层3号房屋腾空交由本院依法评估、拍卖。逾期不履行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孙春强: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2701民初5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王玉红(身份证号码:522525197102255953)、陈仁贵(身份证号码:520103195006152013):本院受理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当支行申请执行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黔01民初495号民事判决书。因你等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2执58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王玉红(身份证号码:522525197102255953)、陈仁贵(身份证号码:520103195006152013):本院受理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当支行申请执行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黔01民初494号民事判决书。因你等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2执58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王玉红(身份证号码:522525197102255953)、陈仁贵(身份证号码:520103195006152013):本院受理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当支行申请执行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黔01民初491号民事判决书。因你等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2执58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贵州贵万通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7331022-5)、王玉红(身份证号码:522525197102255953)、陈仁贵(身份证号码:520103195006152013):本院受理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当支行申请执行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黔01民初493号民事判决书。因你等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2执58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王玉红(身份证号码:522525197102255953)、陈仁贵(身份证号码:520103195006152013):本院受理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当支行申请执行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黔01民初492号民事判决书。因你等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2执58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贵州开阳宏远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61351948)、龙建平(身份证号码:522522196101053811)、李应都(身份证号码:522522197312313817)、欧循刚(身份证号码:522522195012033814)、胡元碧(身份证号码:522522196505113825)、开阳县花梨供销合作社(组织机构代码:215721390):本院受理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当支行申请执行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黔0112民初588号民事判决书。因你等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2执58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童灵鸽:本院受理原告郭洪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1月6日上午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顺文、吴定江:本院受理原告石如锋与被告张顺文、吴定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求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10200元),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二人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调解建议书、参加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贵州春兰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春香、张秋香与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不能通过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刘有琴:本院受理原告杨元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02民初354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准许原告杨元祥与被告刘有琴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易维端、易炳荣:本院受理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诉易维端、易炳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付高和: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元、石家福、石家宏、石家海诉与被告付高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27民初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贵州易兴达贸易有限公司、冉建平、冉先黎、谢兰琴、贵州黔商市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与被告贵州易兴达贸易有限公司、冉建平、冉先黎、谢兰琴、贵州黔商市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民初56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14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全月、刘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03民初18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王洪祥:本院受理原告夏宗元与被告福泉市商惠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结。因被告福泉市商惠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院作出的(2018)黔2702民初365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已上诉至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现特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樊国根:本院受理原告龙里利恒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周宁双:本院受理原告胡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审判组织通知、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提示书、作风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2018年11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陈培伦:本院受理原告镇宁自治县飞龙出租客运有限公司、罗小刚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2018)黔0423民初1200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 通知书、举证通知、审判组织通知、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提示书、作风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2018年11月20日上午0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曹伟:本院受理原告任明胜、赵志洪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幺铺)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姜红梅、周振宇: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与被告姜红梅、周振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人民法院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18)黔0111民初164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刁卫东:本院受理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与被告刁卫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1民初14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致:黄莹:平安银行上海延东支行已于2016年3月31日将与你方签署的合同号为BC2013052800000339的个人担保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下的所有权益转让给现债权人张君劭,请你方继续向现债权人履行前述合同文件项下的所有义务,并将相应款项支付至其指定账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
致:肖克贵:平安银行上海延东支行已于2016年8月3日将与你方签署的合同号为BC2014110300000197的个人担保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下的所有权益转让给现债权人徐海,请你方继续向现债权人履行前述合同文件项下的所有义务,并将相应款项支付至其指定账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
致:徐东云:平安银行上海延东支行已于2016年11月29日将与你方签署的合同号为BC2015011900002072的个人担保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下的所有权益转让给现债权人陈梓,请你方继续向现债权人履行前述合同文件项下的所有义务,并将相应款项支付至其指定账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